哈爾濱人在江蘇
您好!必須重新辦理,不辦理不可以賣。
1. 為什麼需要重新辦理。父母均已去世,房產證還是父母的名字,相當於無主之戶。如果您還想要父母房子的話,房本上又不是您的名字,就說明您不是房子的產權人,房子不屬於您。重新辦理,您先要確定您的繼承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去辦理繼承權公證,再抓緊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變更戶主。真心提醒您,千萬不要再拖。這還是在您父親母親去世時,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已經去世的情況下,否則您就麻煩了,弄不好會有其他繼承人。真正把房本產權人全部變更過來才算真正擁有了這套房子。
2. 賣房的話,一定需要賣房的主體,即賣方。現在賣方不在世了,意味著沒有賣方,何談買賣?這也是建議您趕緊更名的主要原因。
簡單總結,就兩點:(1)先做繼承,再變更房本。(2)別拖,越拖越麻煩。
一紙家書
子女和父母在一個房產證上,父母都去世了,房產證用不用重新辦理?子女可以賣房子嗎?
產權人已經過世,可以通過繼承辦理新的房本;同樣出售的話也需要提前辦理繼承手續,當房產變更成新的產權人了方能出售。
01 關於繼承
02 關於份額
3. 如對分配份額有疑義,協商不成需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03 關於出售
個稅的免徵條件是滿五唯一,繼承過來的房子原購房時間不變,但如果繼承人家庭名下已有房產,則會造成不符合滿五唯一的條件,此時就要徵收20%的個稅。
小崔聊房
根據樓主的描述,目前房租所有權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屬於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存續期間,不去區分那一間房子是你的,哪間屬於你父母的,只有在共有關於終止時,才進行份額確認。當父母去死時,出站了共有關係終止的情形,此時應該進行房產的份額分割和房屋所有權變更。如果你有兄弟姐妹,按照法律規定,其他兄弟應該可以對房子予以繼承。如果有父母遊有遺囑,或者雖然無遺囑,但其他兄弟書面放棄繼承,那麼,你可以完全享有所有權,去做變更所有權登記。如果其他人同意房子,放棄,也可以通過買賣給予對價的方式,變更為完全個人所有。
根據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每天艾特尼多一點點
首先回答你的問題:子女和父母在一個房產證上,父母都去世了,房產證就要進行變更,在未辦理繼承和變更的情況下,子女不能賣房子,因為在未變更的情況下,是不能過戶的。
如果父母去世了,這個時候就要進行辦理繼承,進行財產分割,辦理新的不動產權證,然後才能進行新的房屋交易,辦理過戶。在辦理繼承的時候可以選擇辦理繼承公證,這樣去辦理新的不動產權證的時候,就無需所有的繼承人都去,只要在公證書上有繼承的名字的人去就可以了。
房產說法93
你好!這裡是眾和法律為你提供諮詢服務
你好,如果只是居住,是可以不用去辦理的。但問這個問題,肯定是準備要出售或者過戶的,那麼,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麼辦呢?
首先,確定繼承份額。
如果你的父親沒有留下撫養協議也沒有留下有效的遺囑那麼就需要走法定繼承的方法。
不知道你父親去世的時候你爺爺奶奶是否健在如果他們還健在按理他們也有繼承權的如果他們已經去世那麼就失去了繼承權。如果長輩已經去世那麼有繼承權的就是母親和女兒兩個人所以父親的房產由母親女兒平分。
現有的房產證不知道是否寫清楚份額如果房產證寫的是共同共有那麼就默認房產證的份額是三個人各佔1/3所以需要對父親的1/3做分割也就是繼承後的房產證母親和女兒分別佔1/6+1/3其實就是1/2也就是繼承後母親與女兒各佔1/2。
如果繼承人沒有爭議繼承份額通常不會有爭議畢竟母女有啥好爭的。
如何辦理繼承手續
需要提供父親的身份證件父親的死亡證明書房產證三本都需要。
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書需要判斷爺爺奶奶與父親誰先去世
父母的關係證明通過結婚證戶口本可以證明
父親和女兒的關係證明通過戶口本出生證明可以證明。
當然還有母女的證件包括房產證等。
綜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