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工人因為沒有及時救到被殘害致死的孩子被網絡輿論推到風口浪尖上,你怎麼看?

夜聽有你


他又不是武林高手,又不是警察。

1.我的觀點說明中國現代社會長期安逸穩定,危機的意識,我們已經有所缺失。

2.把所有的抓捕,制服,防範全都交給警察,以至於我們遇到危險時候,總是願意去等待警察到來。問題是警察未到之前的十分鐘,我們應該如何脫離危險?

3.社會提倡見義勇為,但如何界定正確的見義勇為,如何保障見義勇為的利益?

4.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不提倡每個人練武術,就算有也就是花拳繡腿,自己的自保能力都沒有,叫他去抓一個犯人,誰有這個勇氣。


福州禪武


警方通報出來了。我早說過,事情沒有孩子舅舅說的那麼誇張,瘋子施暴就幾分鐘的事,救孩子,群眾反應不過來。別再做鍵盤俠了,各回各家。今天解釋一天了,好累,在這裡補充。小區就在我家附近,老婆的同事就住那。當時群眾發現後,有很多人想去救。瘋子坐在孩子身上,拿著扳手不讓別人靠近。周圍群眾不敢靠近瘋子,怕他拿扳手再傷害孩子,只有等警察拿專業工具解救。孩子是死於窒息,而不是外傷,也能看出瘋子不是一直在攻擊孩子。如果瘋子拿扳手持續攻擊孩子,但凡有點良知的人都會去救,更何況是那麼多人在場。

孩子的去世,他們小區很悲痛,也能理解孩子舅舅寫這種嚴重背離實際的文章。因為小區物業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都不肯主動承擔責任,必需要引起轟動效應,引起重視。

沒想到招來一批地域黑,和唯恐天下不亂的寫手。

此時來龍去脈和事情經過,警方通報也寫了,環球時報等專業媒體也有正常的報導。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alexpeng


這事一個救人者自述

我搞裝修的,8年前看到有個男的拿著萊刀和女的吵架,吵了2分鐘那男的準備砍那女的,我立馬衝上去把男的刀奪下來了,然後女的報警,男的跑了,然後我把刀放地上了,那女的使命拖住我讓我做目擊證人,結果派出所警察來了,直接上來2個警察架住我,1個搜我身,並把我當嫌疑人押上警車,那女的是請上警車的,從途到尾我說什麼都沒用,那女的驚嚇過頭,又不會說話,到了派出所那女的才平靜下來,說是我見義勇為的,想拿刀砍她的跑了,警察連道歉都沒,然後問了下話叫我走了,為陌生人奪刀,耽誤半天不說,還差點變成了嫌疑犯,後來我老婆知道了,把我罵的半死,還以為我和那女的有一腿,差點鬧到離婚,有時做好人的代價太大了,雖然最後有驚無險,但後來遇到這樣類似的事時真的有心無力。



靈異財經金融


指責他人最廉價的道德成本,不在現場,很多人不會了解精神病人發作的可怕。我說一個親身經歷的事,我一位同事在給病人溝通了解病情的時候,突然一下背後就被另一位精神病人把頭扭了一下。

幸運的是,同事由於搶救及時,命撿回來了。事件過程中,那位行兇的病人,在一個保安和兩個男護士全力圍困下,居然還掙脫出來,追著同事毆打。至於為什麼要行兇,沒什麼原因,就是精神突然錯亂,覺得自己在斬妖除魔。

所以,當普通的民眾去面對發瘋狀態下的精神病人員,第一時間都是害怕的,其實我們精神科醫生同樣如此,只是我們一般會和保安、男護士一起,並且也會做好一切防備工作,例如不把背部交給精神病人員。

回到這個事件上來,很多人有可能會說,又沒有上帝視角,圍觀的人難道都知道是這是個精神病人嗎?其實,你要真的見過,是很容易判斷的,更何況這個來小區十幾天了,或多或少都有不正常的表現了。

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去阻止,本身就是因為害怕精神病人的因素在裡面,要知道一個壯年的男性精神病人員,三個人都不一定能制服得住。另外,旁邊人也並不是無動於衷,而是三分鐘就報警了,這說明已經有人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

這裡面有沒有冷漠呢?當然有,這個我並不否認,在這十幾分鍾內,工人、小區業主,沒有一點行為,例如通過工具、丟小物件將精神病人員從孩子身上引開,特別小區的保安,嚴重失職,這沒得任何洗地。

對於工人、小區業主,我覺得沒什麼好說的,面對一個窮兇極惡,又孔武有力的男性精神病人員,敢於上前阻止就是英雄,但這個世界最稀缺的也是英雄。更何況現在的英雄,往往會落得一個傷心又流血的後果。

真想讓人們見義勇為,更應該在法律上讓好人安心和放心。


王醫生談精神病


我,2015年國慶在七藏溝由於馬隊的理解糾紛。我一個人衝到已經持刀的一群藏人面前(馬確實也是他們的重要財產)攔住了他們。

我參加過汶川救援,雅安地震救援。我可以來說說?

只要你站出來了,哪怕一聲吼也是男人的擔當!何況是一個孩子,在營救一個沒有抵抗力的孩子面前要什麼思考和顧慮?

是爺們的責任!婦女,兒童的保護就是老爺們!

我鄙視那些說風涼話的,更痛恨圍觀者中的男人。

當面對的時候,我們只要去做。而不是去假想。消防員面對大火怎麼辦?戰士面對敵人怎麼辦?

我們面對那些醜惡現象怎麼辦?

我的回答是,老爺們就是要站出來,就是要挺起脊樑的。


AAAAAA陳勁-D調


經警方通報,從1點36分接到報警,到1點50分警察來臨,這中間相隔14分鐘。

而當警察到來時,受害孩子的爸爸和群眾已經把打人的瘋子制服了。

但終歸是晚了,去到醫院也沒能搶救過來,孩子於下午3點25分死亡。

在事情發生之後,網上確實有很多指責人心冷漠的言論。

可所謂“無風不起浪”,一個孩子被一個大人那樣殘害,光那200斤的重量壓在孩子身上就足以引起人們的強烈反感和極度不適。

如果路遇不平事,首先想到的不是救人,不是以弱者生命安全為重。而是在思索怎麼回事,在考慮該不該上前施救,那麼,就算下次再遇到類似事件,也一樣會猶豫、會躊躇,會止步不前,依然會悲劇重演。

在危險面前,不論是選擇救人還是選擇旁觀,這都是人的一種本能,是那一瞬間的念想,做了就做了。

所以,光指責並沒有任何卵用。

多一分安全意識,多學一些應急知識,多一些對事物的警覺,多一些對生命的敬畏,比什麼都強。



家有倆兒砸


瞭解些情況。最先發現是工地工人,他們看到一大人騎壓小孩身上,感覺小孩沒有動靜了,他們找人聯繫110和120。並幾位準備繩子,網,棍準備對付那行兇者。看那人對視他們,用兇器對著自己脖子,意思是你們近身就自殺,工人們怕再出人命,只好求援。

社會多鼓勵見義勇為,生命第一。


浩瀚洞庭1


小編覺得這件事情大家應該理智的態度對待,而且也要從這件事情中得到警醒。

一、根據新聞的報道和一些目擊者的敘說,其實他們並不是冷漠的袖手旁觀。

首選他們發現小孩時已經沒有聲息了,而且嫌疑人手中有兇器,且體格魁梧,情緒暴躁。即使是有見義勇為的人,也得瞅準時機。所以當時他們並沒有立即對小孩進行營救。

二、他們發現情況後有立馬報警並撥打120,聯繫家屬等,警察到了的時候嫌疑人已被群眾控制。所以他們還是有出手相助,只是發現時小孩已經沒有了氣息了。

三、這件事情嫌疑人父母其實有很大責任,既然明明知道自己的兒子有精神病,而且還無業在家,為什麼不對他更上心。應該有他隨時犯病的意識。11月1日入住,沒幾天就發病,這不禁讓人懷疑嫌疑人之前是不是也因為犯病才搬離之前的住處。

希望小孩的父母能節哀,希望小朋友能一路走好!

在此,小編呼籲大家要見義勇為,也呼籲網友要理智看待問題。如果本來見義勇為的一件事情,因為網友的誤解和以訛傳訛,就變成了殺人犯的幫兇,未免會叫人寒心。


小怪魚魚


警察叔叔趕到的時候,200斤的瘋子已經被群眾制服了,說圍觀那些人不管的是什麼居心。


風雷雲羽


僅此一事,長沙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就該一票否決。而在場各位成年人(應該能查出來)也該納入官方的特殊監控人員名錄,不宜招錄為公務員和警察,已是公務員和警察的不得晉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