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會動搖銀行業商業邏輯嗎?

本文對數字貨幣的信息來自央行現有表態,與最終方案可能有差異

一、現有貨幣體系

我國現有的貨幣體系,是較為典型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級銀行體系,即,央行向銀行發行基礎貨幣,然後銀行以基礎貨幣為準備金,向居民(就是除銀行之外的實業企業、非銀金融企業、其他機構、個人等)發行廣義貨幣(主體是居民在銀行的存款)。

注意,銀行發行廣義貨幣時,不是把自己持有的準備金(基礎貨幣)發給居民,而是憑空簽發廣義貨幣。只要當持有存款的居民來向銀行提款時,銀行才會動用準備金,把準備金(基礎貨幣)交付給居民。

由於不會全部存款人一齊來提款,因此銀行發行的廣義貨幣可以遠大於銀行自己真實擁有的準備金。這就是“不完全準備金制度”。比如,我國目前銀行擁有基礎貨幣僅30萬億元左右,但廣義貨幣餘額已在200萬億元左右,高達6倍多。央行用法定準備金率等監管指標來控制這一倍數。

具體的二級銀行體系的介紹,請詳見我們此前的系列教程《金融大表哥的財政貨幣平衡分析精要》。

但是,2016年央行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如螞蟻金服的支付寶、騰訊的財付通等)將客戶備付金餘額全額上交至央行後,上述二級銀行體系發生一點變化,即多了一方支付公司。支付公司不允許吸收存款,因此居民存入支付賬戶的金額,被要求全額轉交至央行,此時,支付公司目前有點類似“完全準備金制度”的銀行。目前,這部分餘額為1.34萬億元。

我們用一張圖來呈現上述整個貨幣體系的結構:

央行數字貨幣會動搖銀行業商業邏輯嗎?

上述①②③④是居民持有的全部可以快速用於支付的餘額。但③未計入M2,因此①②④之和為M2。對於這一點,我們認為是一個統計漏洞,居民持有的支付賬戶餘額,本身就能夠履行支付等職能,應該計入M2,並且應計入M0。

可見,目前央行發行的基礎貨幣約30多萬億元,這是真正意義的我國法定貨幣人民幣,在國內具有清償一切債務的法定能力,任何人不得拒收,這就是“法償性”。然而,銀行發行的存款,嚴格意義地講不是真正意義的人民幣,而是一種可以向銀行提取人民幣的憑證,不具有法償性。也就是說,如果收款人、債權人懷疑自己的開戶銀行會破產,他有權拒收客戶的銀行轉賬支付。支付公司的支付賬戶餘額則是支付公司向居民的預收賬款,是商業信用,也是提取人民幣的憑證,信用水平就更低了。

二、央行數字貨幣是現金的一部分

根據現在央行披露的數字貨幣的有關信息,此數字貨幣跟比特幣等完全不是一回事,而是數字人民幣,就是在紙幣、硬幣之外新設了一種數字貨幣,和紙幣、硬幣一樣屬於上圖中的“現金”部分。它本身就是真正意義的人民幣,具有法償性。我們認為稱之為數字現金、電子現金、數字M0更為準確。

央行數字貨幣會動搖銀行業商業邏輯嗎?

因此,這一種數字現金完全沒有改變現有的“央行-銀行”二級銀行體系,只是現金部分多了一種新的存在載體。

事實上,數字現金本身也不是新鮮事物,現在帶有閃付QuickPass標記的銀聯芯片卡就是支持電子現金的。以下部分可能有點像廣告,但我們真的沒收廣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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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卡的芯片其實就能起到電子錢包的作用,即把銀行裡的存款取出來,但不是取為紙幣、硬幣的形式,而是取為電子現金的形式,存放到這塊芯片中。芯片中的電子現金就和紙幣一樣,不記名、不持失,使用的時候直接資金轉移到對方的電子錢包中去,和紙幣的交付非常類似,只不過雙方都需要一個存放、讀寫電子現金的裝備,比如這塊芯片,以及讀寫電子現金的裝備,稱為“讀卡器”(其他可讀寫電子現金的設備包括ATM、銀行櫃面讀卡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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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來自2016年移動支付網的一篇報道,展示的是一種便攜的讀卡器,“銀聯迷你付”終端。可見,這東西並不是新鮮事物,問世多年了,現在最新款跟上圖有所區別,其官網上有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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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相信,除了像我們這些從業人員之外,大部分朋友估計都沒見過這東西(其實我也沒見過實物)。可見,這東西市場認可與推廣效果不算好,那麼必然是有其原因的。

其實,最大的缺點還是這產品需要兩大硬件的支持:芯片卡(電子錢包)和讀寫裝備。如今,在手機銀行或支付公司的APP上直接就能賬戶支付,連實體銀行卡都不用帶身上了,更沒有人會再願意帶上讀寫裝備。但這一缺點現在好像解決了,因為後來有了雲閃付,也算解決了硬件問題,直接手機上就能操作了,把手機就當成電子錢包,可以把電子現金裝在裡面,省去了帶硬件的麻煩。

此時,還有一個更加嚴重的安全問題,即:電子現金的屬性,決定了它是保存在本地硬件(芯片或手機硬件)中的,不像存款是記錄在銀行賬戶中。那麼,如果加密技術不過硬,被破解了,電子現金就有被複制、粘貼的可能,從而實現“雙重支付”(一筆錢被用於多次支付)。現在的銀行卡芯片或其他硬件當然都有了頂尖的加密技術,但技術隨時在進步,壞人的技術也在進步,誰也無法保證永遠不會被破解,然後把裡面的電子現金進行復制。這和紙幣的偽幣還不一樣,偽幣至少還是假的,這個複製的電子現金則和原物一模一樣,兩個都是真的,於是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而且,傳統現金(紙幣、硬幣)還有一項優勢是匿名性。電子現金雖然不記名,但由於是從你的芯片卡里支付出去的,真要追溯起來說不定還是有辦法的,因此現金的匿名性也存疑了。

最終,因以上種種原因,電子現金未大面積推廣。

這些安全、匿名等問題,經過先驅們幾十年的努力(主要歸功於數學和計算機技術),在不對稱加密、分佈式記賬、盲簽名等技術成熟之後(區塊鏈便是這些技術的集成),有望得到了較好地解決。

因此,央行新研發的數字貨幣,雖然屬性上仍然是電子現金,仍然歸於M0和銀行庫存現金,但是,由於採用的新的區塊鏈技術(或者準確地說,它本身沒使用區塊鏈技術,而是像區塊鏈技術那樣使用了不對稱加密、分佈式記賬、盲簽名等技術),有望在流通環節改善一些安全等現存問題。因此,有其積極進步的意義。

但是,能否大面積推廣呢?這一點,還是要看數字貨幣和現在流行的銀行、支付公司的賬戶支付之間的競爭,看哪種支付更便利。這一點,我們拭目以待。

三、會顯著影響銀行業嗎?

然後,我們還可能得考慮一種可能:如果央行數字貨幣大受市場歡迎,流通量超過預期,那麼相當於從銀行這邊取出了一大批存款,這會對銀行產生什麼影響呢?

在上述二級銀行體系中,銀行先從央行獲取基礎貨幣,其方式,一般是問央行借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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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再貸款是要付利息的,一般是2-3%(看品種不同,比如MLF、SLF、再貸款等),而基礎貨幣存放央行的話,收的利息非常低。如果央行取回來現金,成為庫存現金,則無利息收入。因此,此時銀行是賺不到錢的,還得虧錢。

銀行再通過發放貸款、購買企業債券等渠道,向民居投放了存款(計入M2)。

央行數字貨幣會動搖銀行業商業邏輯嗎?

這時銀行才有盈利。銀行從貸款收取的利率高於支付給存款人的利率,因此銀行獲取利差。這是銀行的主要商業邏輯。由於目前我國賬戶支付太方便了,居民取款已越來越少,M0佔M2比例很低,因此銀行保持了貸款和存款,開開心心地賺取利差。

而居民如果來提款,比如取出現金(紙幣或硬幣)50元,銀行就得把從央行那獲得的基礎貨幣50元交付給居民。於是報表變為:

央行數字貨幣會動搖銀行業商業邏輯嗎?

這時好像還不太影響銀行盈利,畢竟存款、貸款規模變化不大。但如果數字貨幣大受歡迎,居民們都不太持有存款,都取出來,持有數字貨幣用於日常支付,那麼情況就不一樣了。比如,接上表,居民又來取走400元,這時銀行是沒有400元基礎貨幣供客戶提取了,於是它得再向央行借350元再貸款。

央行數字貨幣會動搖銀行業商業邏輯嗎?

然後居民取走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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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銀行的報表上,變成主要依靠再貸款去支撐貸款,而再貸款的利率水平顯著高於存款(有些存款品種的利率高於再貸款,但由於此時我們討論的主要是用於支付結算的存款,主要是活期,因此其利率是很低的),因此,銀行的利差就大幅收窄了,原有的商業邏輯被一定程度上被破壞了。

這時,銀行還會為客戶提供電子錢包(過去是芯片卡,以後可能是手機裡的APP),也會產生一定的成本(但節省了現金運送清點管理的成本)。當然,電子錢包使持有電子現金的客戶仍然和銀行發生業務關係(如果客戶持有紙幣就和銀行沒有關係了),增加了客戶粘性,也可增加其他產品與服務的營銷機會,或許能帶來其他收入。但是,如果數字貨幣嚴格保護了現金對銀行的匿名性,那麼也可能使銀行難以掌握客戶信息,失去營銷機會,那麼銀行在整個過程中只承擔成本,積極性必然不高。但好在,央行官方表態,在數字貨幣推出之後,即使居民大量提現,但放貸功能仍在銀行,管理層仍然會設法保障銀行的積極性。

同時,央行也不得不大幅提高基礎貨幣的投放,上例中多投放了400元,就是因為居民提現太多了。最終在二級銀行體系中,就體現為“現金”部分的大幅提高,貨幣乘數大幅下降。銀行在貨幣政策傳導中的地位弱化,並且其利差顯著收縮。這就有點回到了早年支付技術不發達的時期的樣子,居民們大量使用手持現金的時代,那時的景象,可以參考黃達教授早年的貨幣學著作。

當然,我們認為這一情況可能不太會出現。因為,這需要數字貨幣的受歡迎程度遠勝過賬戶支付,而這一點在短期內似乎不太可能。況且,銀行、支付公司的賬戶支付也可以引進區塊鏈技術,其支付環節的體驗、功能也在提高。

因此,數字貨幣依然只是現金中的一部分,而現金又是整個貨幣總量的一小部分,現有的整個貨幣體系格局不會有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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