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復議提升行政複議公信力

陽光復議提升行政複議公信力

應加快推進陽光復議、複議公開、公眾監督機制建設,促進行政複議糾錯力度進一步加大,行政複議公信力不斷提高,更好發揮行政複議“過濾器”作用,為行政複議法的完善提供實證依據。

近日,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在京發佈行政複議法實施二十週年研究報告。報告顯示,二十年來複議機關主持調解或行政機關自行糾錯後雙方達成和解的比例達到9.5%,經行政複議後,70%的案件實現了案結事了,不再提起行政訴訟,經行政複議後再起訴的敗訴率也不超過10%,行政複議制度的公正性與實質糾紛化解率大大提高。

上述數據和事實表明,行政複議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監督依法行政、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其重要性日益凸顯。提高行政複議公信力,有許多工作要做。其中,至關重要的一條就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思想,大力推進複議機制改革創新,促進陽光復議、複議公開、公眾監督機制建設。

陽光復議不僅是滿足公眾知情權的切實需要,也是倒逼行政複議公平公正的必由舉措。推進陽光復議建設,不少地方已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如北京市通州區在全市率先推行行政複議受理、審理、結果“三公開”制度,2018年首次公佈了《通州區行政複議工作報告(1999-2017)》和《通州區行政複議典型案例彙編》,並在“北京通州”官網開闢“行政複議公開”欄目,及時公佈複議決定、典型案例、工作報告等。通州的上述做法形成了助推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道亮麗風景線,得到了司法部高度肯定。行政複議透明度越高,公信力越強。各地學習通州經驗,藉助“互聯網+”,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復議”機制。公眾期待在國家層面上打造全國統一的行政複議案件公開平臺,全面、及時、準確公開復議文書,方便公眾查詢,接受公眾監督。

讓複議公開更加貼心,走深走實。“開門辦案”是提升行政複議公信力的“推動劑”。近年來,北京、上海等地積極推進行政複議委員會試點工作,通過吸納律師、專家、學者等專業人士擔任非常任委員,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集體研究,以表決的方式形成案件處理建議意見,供複議機關在裁決時參考。在此基礎上,仍需趁勢而為,推進行政複議案件公開聽證常態化建設,如積極創新條件,多角度推進複議工作公開透明,使正義“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充分展示聽證過程和複議工作成效,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讓公眾監督更加有力,顯威顯效。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複議機關要在加強內部監督的基礎上,積極改進和完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比如,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普通百姓中選任行政複議監督員,參加案件質量評查、行政複議規範化檢查等,並以制度保障複議監督員的監督有力有效。

應加快推進陽光復議、複議公開、公眾監督機制建設,促進行政複議糾錯力度進一步加大,行政複議公信力不斷提高,更好發揮行政複議“過濾器”作用,為行政複議法的完善提供實證依據。

轉自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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