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進廁所的女孩沒有想到,那雙邪惡的眼睛就藏在她的背後

逃進廁所的女孩沒有想到,那雙邪惡的眼睛就藏在她的背後

原本負責照顧她們的師長,卻成了凌虐她們的野獸……這所學校隱藏的黑色秘密,揭開後讓世人膽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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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約5960字,閱讀時間約8分鐘


女孩用手死死地捂住自己的口鼻,不敢發出一點聲響。

恐懼讓她渾身顫抖。

此時此刻,她正蹲在女廁所的隔間之中,四下一片寂靜,只有頭頂的燈泛著冰冷的白光。

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躲避什麼人。一雙男士的黑皮鞋,突兀地踏在了女廁的地面上,卻如入無人之境般,毫無顧忌。

女孩屏住呼吸,眼淚幾乎快要溢出眼眶。

那雙鞋子踱到了她的面前,停頓了一會兒,終於離去。

女孩的身體依然緊繃著,她不敢有一絲一秒的鬆懈。

靜默的空氣裡,她隱約感覺到背後的燈光晃了一晃。

她忐忑不安地緩緩轉過頭去,卻忍不住爆出了撕心裂肺的哭聲——

隔間的上方,陡然出現了一張猥瑣的面龐。

那個熟悉而可怕的男人,就站在她隔壁的隔間馬桶上,帶著一絲得意與冷漠,居高臨下地盯著他的獵物。

她最終還是沒有逃出他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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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望的小女孩。圖源:豆瓣電影《熔爐》


這個讓人絕望的鏡頭,來自2011年上映的韓國電影《熔爐》。

這一幕也成了很多觀眾心中的經典噩夢。

更讓人感覺毛骨悚然的是,電影中這些孩子的遭遇,有著非常真實的原型。

被侵犯多次的少女,被毆打得遍體鱗傷的男孩,被按在洗衣機裡凌虐的孩子……他們都曾是韓國光州一所叫作仁華特殊學校的學生。這所學校之所以特殊,是因為孩子們大部分都是聾啞人,需要得到特殊的照顧和教育。

但沒有人想到,他們得到的“特殊關照”,竟然是長達多年的虐待和性侵。

今天,就讓我們揭開這樁醜陋而黑暗的“熔爐案”,看看當年發生在這所學校裡的可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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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州市位於韓國本土西南部,因擁有多所學校和教育機構而被稱為教育之都。

仁華特殊學校(以下簡稱仁華學校)就坐落在光州市光州區,是一所專門為聾啞人開設的特殊學校,由社會福利法人(韓國民眾組成的社會福利組織)“又石”經營管理。

當地政府將這座福利學校當成自己的政績進行宣傳,對它非常重視,每年撥給它的公共資金援助就高達35億韓元(相當於兩千多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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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華特殊學校 圖源:doopedia

但這樣一所被寄予厚望的福利學校,卻隱藏著一個巨大的秘密。

2005年6月的一天,一封舉報信送到了光州市女性、殘疾人性暴力諮詢中心。寫信的人,是在仁華學校任教的全應燮(xiè)老師。信中的內容,讓諮詢中心的工作人員大為驚駭。他們很快來到了學校,調查信中內容是否屬實。

調查的開展並不容易。

因為學生們大部分都有聽力和發聲的障礙,只能通過手語進行交流。

但這些稚嫩的小手所傳達出的真相,卻足以讓他們對面的成年人無法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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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勇敢的孩子,圖源:豆瓣電影《熔爐》

在長達5年的時間裡,學校的行政室長(負責學校行政事務的職位,相當於國內的校長室主任)金某和其他多名教職工,對部分聽障學生進行了虐待和性暴力侵害:他們以“給餅乾吃”為由引誘小學生實施強姦;以“如果不想因為考試成績太差被懲罰”威脅學生實施猥褻和性侵;甚至,當他們的侵害行為被其他學生髮現時,他們惱羞成怒,對目擊者進行毆打,逼迫他們閉嘴……

難以置信的罪行,就發生在這群無助的孩子身上。

“仁華學校性暴力事件”就像是一個炸雷,迅速在光州傳開了。

人們熱議著這個讓人心痛的案子,多個市民團體組成了“仁華學校性暴力對策委員會”敦促和跟進案件的進展;MBC電視臺(韓國三大電視主流媒體之一)也製作了針對“仁華學校性暴力案件”的專題報道。

2006年,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對仁華學校性暴力案進行了職權調查,揭開了更多未被暴露的侵害事件。

在2000年至2005年間,仁華學校裡參與性侵和施暴的教職工人數高達6人,除了已經被曝光的行政室長,甚至還包括了當時的校長,而站出來指認罪行的受害學生則共有9名,她們全部是女性,年齡從7歲到22歲不等,分別來自仁華學校的小學、初中、高中部,大部分是聽力障礙的學生,還有幾個是智力障礙的學生。

被這些禽獸師長所盯上的女生們,大都家庭困難,雙親或其中之一無法承擔監護人責任,這讓她們即使在節假日也只能待在學校,為加害者們實施暴行提供了可乘之機。當侵害發生時,女孩們因與對方體力懸殊根本無法反抗,她們的語言和智力障礙,又讓她們無法正常地將自己的遭遇和感受表達出來。

但更糟的是,加害者們在校園裡的“權威”幾乎堵死了學生們求助的道路。

看到這裡,想必大家和小編一樣都有這樣一個疑問:作為一個政府大力扶持的福利學校,校園裡如此惡劣的性暴力事件為何能持續5年之久?負責學校運營的社會福利法人和負責監督的政府部門難道一直沒有絲毫察覺嗎?

隨著調查的深入,更骯髒的真相逐一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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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過,仁華學校由社會福利法人經營管理。

而社會福利法人又包括了理事會、監事會和運營委員會三大分管部門。理事會擁有決策權,通常由社會福利法人內部人員組成;監事會和運營委員會由相對專業的人士組成,主要從財政管理和運營管理兩大塊對理事會進行監督。

看起來這種運營、監管分裂制衡的方式似乎萬無一失,但事實上,當時仁華學校的校長和行政室長是親兄弟,而他們的父親正是一手創立社會福利法人“又石”的理事長。這意味著長期的“家族財團式”運營,早已將仁華學校變成了金氏家族的“私有物”,學校裡發生的一切都被嚴嚴實實地“掩蓋”了。

當勇敢的全應燮老師將舉報信發出之後,媒體的曝光終於讓這所學校裡發生的罪惡大白於天下,但事情的發展卻並沒有人們料想的那樣順利。

舉報信發出5個月後,2005年11月,當地警方根據受害學生的指認,以涉嫌性暴力和猥褻拘留了仁華學校前行政室長金某和保育教師李某。

但接下去的調查和審判耗時漫長,直到2008年7月,在仁華學校性暴力案的再審法庭上,飽受折磨的受害者們才終於等到了結果。

但他們沒有想到,比起施加在孩子身上的痛苦,這些老師們所得到的懲罰幾乎不值一提。

  • 校長金康錫

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再審中,因“沒有犯罪前科”“受害者父母不願參加審判”“與受害者達成協議”僅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期3年執行;

  • 行政室長金某

檢察院求刑7年,但因一審前其罪行由“強姦”改為“強制非禮”,以及與2名受害者中的1名達成了協議,故再審僅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

  • 保育教師李某

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

  • 保育教師樸某

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在這次再審中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2年執行;

  • 教師全某

檢察院求刑1年,但因所涉侵害案件訴訟時效已過,故訴訟被駁回;

  • 行政室職員金某

因犯罪情節較輕,未被追究刑事責任。在民事訴訟中,一審被判賠償受害人3000萬韓元,再審中以“考慮其是在喝酒後辨別力下降的情況下才進行侵害行為”為由,減輕賠償金額至2000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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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熔爐裡的審判場景。圖源:豆瓣電影《熔爐》

仁華學校性暴力案的審判就這樣宣告結束。可以看到,6名加害者因“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協議”“沒有犯罪前科”“酒後辨別力下降”“訴訟時效已過”等理由,均或多或少被減輕量刑,其中甚至有人最終幾乎沒受任何懲罰!

反而,在案件的調查期間,全應燮老師和其他幾位為受害學生奔走的老師,則在2006年至2007年間先後受到學校的降職、減薪和辭退。

而那些作惡多端的教職工,卻可以在審判結束後回到學校繼續任教。

這樣的結局,讓當時事情的親歷者無不感到心灰意冷。

這個審判結果,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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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被告方的律師抓住了當時韓國法律的一個漏洞。

當時韓國的法律規定,針對13歲以上兒童、殘疾人的性暴力行為實行“親告罪”。

這個規定的意思,是必須由受害者本人提起訴訟,司法機關才會處理,如果受害人撤訴或者與加害者達成協議,那麼即使加害者犯下的罪行再嚴重,也無法起訴。

而對13歲以下兒童的性暴力行為,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受害者撤訴的話,也是無法追究加害者責任的。

為了打贏官司,沒有人知道仁華學校的這群施暴者們在法庭外使用了哪些手段。最終,部分受害者和家屬迫於種種壓力,與他們達成了協議。而這也讓最終的審判結果變得如此蒼白無力。

“在他們(加害者)因緩期執行而獲釋的輕刑量被翻譯成手語的瞬間,法庭上充滿了聾啞人發出的無法被得知的哭聲。”

這是一位記者在報道“仁華學校性暴力案”再審法庭的文章中寫下的一句話。

這樣的結果,激怒了當地的民眾。

他們在仁華學校所在地的光山區政府門前進行了長達242天的靜坐示威,學生們也在當地教育機關辦公樓前進行了約2個月的“帳篷授課”以示抗議,然而這些舉動收效甚微,一切似乎並未因此而有什麼改變。

但人們胸中的憤怒與不平一旦燃起,便不會輕易熄滅。

韓國作家孔枝泳,在目睹了這場人間慘案後,以仁華學校性暴力案為原型寫下了小說《熔爐》。2009年,這本以網絡連載形式發佈的小說正式出版。2011年9月,根據小說改編的同名電影《熔爐》上映,短短4天時間就吸引了超過92萬人觀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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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熔爐》海報 圖源:naver.com

多虧了這部電影,案子的影響力,從光州區輻射到了整個韓國。

更多的民眾通過電影,第一次知道了發生在仁華學校的黑暗故事,他們為受害學生的遭遇心痛,也為加害者們的殘暴行徑和輕刑量的審判結果而感到憤慨。一時間,要求重新調查此案的呼聲不絕於耳。而一直在為此案奔走的仁華學校性暴力對策委員會也在網站上發起了網民簽名請願活動,敦促政府重新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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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家長在電影《熔爐》的海報前擦拭眼淚 圖源:naver.com

伴隨著人們對仁華學校性暴力案的關注,廢除兒童、殘疾人性暴力案件“親告罪”的提案也被提上了討論日程。

2011年11月17日,韓國國會通過了《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修訂案)》(又稱《熔爐法案》),與此前的《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相比,修訂案徹底廢除了以兒童、殘疾人為對象的性暴力犯罪中的“親告罪”;刪除了原法案中“只有在受害人‘無法抗拒’的情況下才被認定為性暴力”的條款;取消了對兒童、殘疾人實施性暴力犯罪的追訴時效;加大了對加害者的懲罰力度,同時規定,如殘疾人保護、教育機構的教職工對殘疾人實施性暴力,在量刑上將按照法定刑罰的1.5倍執行。

一個月後,12月29日,韓國國會通過了新的《社會福利事業法》,新法案規定,社會福利法人必須有三分之一的董事是由所在地區社會福利協會等機構推薦的外部人士擔任,這一大改變將有效防止創始人對社會福利設施的運營專行獨斷,避免再出現與仁華學校一樣的悲劇。

民意推動了法案的修訂,而修訂後的法案,也成為追究加害者責任的有力武器。

就在《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修訂案)》正式頒佈實施的第二天,光州警方重啟了對仁華學校性暴力案的調查。

這次,他們的調查結果會有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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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啟調查時,離那封揭露罪行的舉報信的發出,已經過去了6年。

在這6年裡,幾位當年的加害者的境況也有了變化。

仁華學校前校長金康錫已在2009年因病去世,另外4名教師中有的已經服刑完畢,有的所涉案件已過追溯期,因此,此次重新調查的重點就落在了前行政室長金某的身上。

2011年12月,經過重新調查,仁華學校前行政室長金某因“處於教育和保護殘疾人的位置卻利用優越的地位實施性暴力”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同時需佩戴電子腳環10年,信息公開10年。金某對該判決結果不服,提起上訴。

2013年,大法院(注:即韓國的最高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被告人金某對有語言障礙和精神障礙的受害人實施性暴力,從而導致受害人外傷及精神壓力障礙,並數次毆打目擊該事實的聽覺障礙受害者造成傷害的事實確鑿,因此,原審判決是正當的”,但考慮到“金某的父親在此案審判過程中去世”等情感因素,最終判處金某有期徒刑8年。

至此,在案件被曝光8年後,受害者們終於等到了正義的審判。

雖然這正義來得太遲了些,但如果沒有這些人的堅持,或許受害的孩子們將永遠抱憾。

2012年,在此案上訴期間,承載了受害者痛苦回憶的仁華特殊學校正式停辦。

2013年,韓國性暴力犯罪廢除“親告罪”的範圍也由針對兒童、殘疾人的性暴力犯罪,擴大到所有性暴力犯罪。

孩子的遭遇和抗爭,至少給後來者帶來了一絲微薄的希望。

說完真實案件,小編想再拉回來說說“熔爐”,這個詞的韓文寫作“도가니”,而在韓語字典裡,它還有另一層意思,叫做“漩渦”。

在寫作這篇稿件的過程中,小編不止一次地想到“漩渦”這兩個字:孩子們被侵害而無法求助只能在黑暗中沉淪的時候;案件曝光後,部分受害者迫於各種原因選擇和解的時候;獲得減刑、緩刑的加害者們仍然能光明正大地在學校任職,而舉報此案的老師卻被減薪、辭退的時候;人們在政府門前抗議、示威,卻一點起色也沒有的時候……

每當這些時候,小編眼前就會浮現出一個巨大的黑色漩渦,對那些身處漩渦之中的人來說,只要稍微抱有“就這樣吧”“我盡力了”的想法,就會被捲進去再也無法脫身,但對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比放棄掙扎更簡單了。

可正是這些身處漩渦中的渺小的人:願意頂著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壓力站在法庭上指認加害者的受害人、即使被打壓被辭退也依然選擇站在受害者一方的老師、在責任部門不作為導致正義蒙塵時仍為促進案件而奔走的對策委員會的工作人員、還有得知案件事實後無法安眠最後決定將事件寫成小說記錄下來的作家……

正是因為他們在曠日持久的黑暗中從未放棄抗爭,最終不僅得以逃離漩渦,還親手打敗了它。

電影《熔爐》的結尾有這樣一句話:“我們一路奮戰,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不讓世界改變我們。”

而事實是,只要不被世界改變,我們就可以改變這個世界。

逃進廁所的女孩沒有想到,那雙邪惡的眼睛就藏在她的背後

電影結尾。圖源:豆瓣電影《熔爐》


2019年9月,光州市政府宣佈,將在仁華學校原址修建韓國第一個殘疾人複合進修設施,該設施預計於2023年投入使用。此外,還將在這裡修建一座殘疾人人權紀念館,以紀念發生在這裡的“仁華學校性暴力案”和人們為維護殘疾人人權而做出的努力。

儘管過程漫長而痛苦,但經歷了這些的人們,最終找到了更好的方法避免後來者再經歷同樣的痛苦,這也許就是人類社會能夠不斷前進的契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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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현화영.광주인화학교교장이쓴논문도‘뜨거운감자',2011-09-28

[2] 高春蘭.韓國社會福利法人組織的運作模式研究[J].社會福利,2012

[3] 정락인.[사건그이후] 2005년, 광주인화학교성폭력사건('도가니사건'),2019-2-19

[4] 광주인화학교사건.NAMUWIKI,2019-07-02

主稿人:天空;編輯:包包、魯魯修;質檢:阿丁;題圖:魯魯修;排版: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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