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庫區水域將全面禁捕

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漢澤、通訊員程勇)11月5日,丹江口市退捕禁捕工作動員會透露,從2021年開始,丹江口水庫(丹江口段)及丹江口大壩壩下漢江水域將全面禁捕,禁捕期暫定10年。

為加快推進長江生態大保護,進一步修復水域生態環境,落實《農業部關於推動落實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見》精神,丹江口市決定,在規定水域範圍內實施全面禁捕工作。劃定的區域為丹江口水庫丹江口段,漢江丹江口段,水域總面積約70萬畝。

該市有序推動禁捕工作,決定到今年12月15日,完成丹江鮊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漁船上岸和漁民轉產轉業,並對水生生物保護區實施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漢江干流禁捕水域內捕撈船上岸及漁民轉產轉業工作。2021年1月1日零時起,開始實行全面禁捕,禁捕期暫定10年。

據瞭解,該市全面禁捕工作始於2018年。當年,丹江口水庫內鮊魚主要生長繁育場所約1萬公頃水域開始全面禁捕,此次禁捕範圍擴大到丹江口水庫、漢江在該市的全部管轄範圍,面積擴大了近5倍。

目前,丹江口市已成立退捕禁捕工作指揮部,全面推動漁民上岸、轉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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