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私有化建議獲法院批准

【財華社訊】冠捷科技(00903-HK)的私有化建議計劃於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百慕達時間)獲法院批准。

該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撤銷冠捷股份於聯交所之上市地位,而聯交所已批准自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起撤銷冠捷股份於聯交所之上市地位,惟須待計劃生效後,方可作實。該司已向新加坡交易所申請撤銷冠捷股份於新加坡交易所之上市地位,而新加坡交易所已批准撤銷冠捷股份在新加坡交易所之上市地位,待聯交所同意冠捷股份在聯交所除牌後,於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起生效。新加坡交易所的決定,並非計劃或除牌可取之處的指標。

該公司於今年8月公佈,中國電子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華電作為要約人提出以通過計劃安排方式將冠捷私有化,每股現金註銷價3.86元,並將不會增加。

冠捷目前在香港及新加坡同時掛牌,在港上市的股份每股收購價為3.86元,而新加坡股份則以接近3.86元等值坡元收購。冠捷現時已發行股份約23.46億股股份,其中中國電子及其他私有化計劃發起人持有約50.96%股權。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合共持該公司約11.5億股或49.04%股份。完成後,冠捷股份在港交所和新加坡交易所的上市地位將被撤銷。計劃和購股權要約最高現金代價約46.4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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