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检察院对两起案件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

阳春市检察院对两起案件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

为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透明度,增加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审查逮捕工作的了解,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11月7日,阳春市检察院采用公开听证方式对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林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等两宗审查逮捕案件组织了听证会,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闫伟主持了会议。

阳春市检察院对两起案件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

阳春市检察院对两起案件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直接、全面地听取了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律师、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家属的意见。针对李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侦查人员首先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过、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等方面进行阐述,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家属表达了深深的歉意,主动认罪认罚,积极筹措资金和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谅解。针对林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属酒后行为,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无社会危险性。

听证会结束后,阳春市检察院立刻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经结合案情充分论证各种证据,综合考量听证人员的意见,该院认为两宗案件犯罪嫌疑人能如实供述,均有自首情节、主动认罪认罚,均无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依法对李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林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阳春市检察院对两起案件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

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模式改变了传统书面审查封闭化的局面,让办案检察官的工作从幕后走向台前,对检察官在办案中释法说理和防控办案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推行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规范检察权运行的积极探索,有效助力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文:孙配思 图:郭倩 编辑: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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