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互聯網+”防範圍標串標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財政局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推進依法採購防控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包頭市政府採購重要事項、重點工作和重要環節等提出了要求。

限額標準提高到10萬元

《通知》提出,採購人應根據採購項目特點、管理要求和適用條件,依法、準確選擇採購方式。對非招標採購方式及各類採購方式具體適用條件做了進一步明確。

《2016-2017年包頭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中規定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3萬元,貨物和服務類公開招標標準80萬元,工程類公開招標標準100萬元。

目前,包頭市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提高到10萬元,這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包頭市的實際情況,為的是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效率,簡化辦事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推進依法採購,規範管理。

四種情形將視為串通投標

《通知》要求,電子招投標取消報名手續費,免費提供電子採購文件,取消沒有法律制度規定的各種門檻條件,通過“自願註冊、公開承諾、公平交易、責任自負、風險共擔”方式,全面構建對外開放的電子商城、服務商城和金融超市,推進電子採購,嚴禁歧視行為、打擊圍標串標,促進政採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

《通知》還規定,不同投標人提交電子投標文件的IP地址相同的;不同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臺電腦編制,使用同一個加密工具,或同一臺附屬設備打印的;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存在兩處以上錯誤一致,或招標文件格式、字體、表格、顏色異常一致或相同的;通過供應商中標概率,統計分析參與供應商的關聯度,研究判斷是否存在圍標串標嫌疑,並經調查確認的。這四種情形將視為串通投標,其投標或中標無效。

圍標串標一直是國家嚴厲打擊的行為。《通知》中四種視為圍標串標的情形,是在“互聯網+”政府採購背景下,依託電子招投標採購大數據、雲計算、智能分析、自動篩查等技術,實施網絡全流程監管、防範鑑別。

採購人要以《通知》為“操作指南、工作嚮導、採購底線”,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形成採購主體職責清晰、交易規則科學、監管機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備、法律制度完善、技術支撐先進的現代政府採購制度,促進規範操作依法採購,防範政府採購領域發生圍標、串標和違規違紀行為,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實現政府採購綜合治理。(整理/範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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