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兆雲貪汙案一審宣判

霞浦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兆雲貪汙案一審於2019年10月30日宣判,被告人黃兆雲系霞浦縣農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科級),因犯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