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員工,知名藥企鉅額賠償

醫藥代表起訴藥企,獲賠4千萬

日前,據媒體報道渤健(Biogen)前銷售代表,因拒絕進行超適應症推廣被解僱,這位藥代對這家藥企提出了報復性訴訟,勝訴後獲得600萬美元賠償,摺合人民幣4197.24萬元。

也就是說,醫藥代表拒絕超適應症推廣被藥企解僱後,員工狀告藥企勝訴,獲得了鉅額的賠償。

所謂超適應證推廣,是指超出藥品說明書所標明的適應證範圍進行對醫生傳遞額外的用藥信息,引導醫生超使用證用藥。據悉,藥物不良反應大多是因為超適應證用藥引起。

▍超適應症推廣,並非都是利益

自從超適應證用藥這種現象出現以來就飽受爭議,其屢禁不止的邏輯,一方面是利益驅動,但也有進退兩難的倫理困境。辯證得看,超適應證用藥可以為探索藥物的更多功能提供途徑,但另一方面也會引發超適應證推廣的亂象。

有知名醫藥代表告訴賽柏藍,超適應症推廣在行業屬於普遍現象,但並非都是因為經濟利益的驅動,比如有很多國外有適應症,國內沒有,所以有超適應症推廣的實際需求。

不過,邕江藥業營銷總監黃勇對賽柏藍表示,現在臨床超適應症推廣不太普遍,特別是醫保品種,因為報銷限制,難以超越醫保限制和適應症要求,另外,靠經濟利益驅動醫生超適應症用藥,基本不現實。

但是,一個藥品的適應症也隨著日積月累的使用不斷擴展。比如廣東省藥學會從2010年起,每年都會公佈超藥品說明書用藥目錄,通過大量的臨床研究總結出一些藥品在安全用藥的範疇內超說明書使用。

在此之下黃勇認為,超適應症用藥,醫保不給報銷,醫院貼錢,醫院會處罰醫生,同時,明眼不合規的事,臨床醫生也不是沒有藥品可用,犯不上去犯錯誤。

▍多國允許合理超說明書用藥

實際上就全世界來說,美國、德國、意大利、荷蘭、新西蘭和日本對於超說明書用藥相關問題進行了立法,允許合理的超說明書用藥。

賽柏藍醫院管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左華告訴賽柏藍,藥品根據新的指南,新的臨床專家共識的一些循證醫學研究證據推薦,可以進行超說明書的用藥,這個是很正常的現象。

左華說,比如在醫院裡面藥劑科如何來管理臨床合理用藥和超適應症用藥,判斷這這個用藥是否合理,臨床藥師也不僅僅只是看說明書,也要看是否有哪些新的指南,新的專家共識,還要結合新的循證醫學研究證據來看用藥是否合理。所以說超說明書使用,並不完全只是經濟利益的驅使。

以當年推廣波立維為例,左華說,當時波立維用於患者的預防動脈粥樣硬化血栓形成事件,心血管支架的病人使用波立維,2002年CREDO研究對於支架術後的病人建議用一個月,後來又有了PCI-CURE研究的新證據,才有了術後用三個月的建議,所以一個藥品的臨床推廣,是根據研究一步一步往前去推進的。

▍DRG推進,超說明書使用獲得機會

儘管現實中也存在藥企為了強調其藥品的優勢,增加藥品在臨床推廣中的競爭力,會向醫生傳遞藥品說明書之外的功能,從而造成了誇大治療途徑的作用,實際上也讓醫生獲得了錯誤的信息。

正如本文開端的案例,這位醫藥代表就表示,受到來自公司的壓力,要求確保血液科醫生開具Zinbryta用於再生障礙性貧血,但是這不是FDA批准的適應症。從這個案例看,製藥公司超說明書推廣的動力,還在於藥品獲得更多的使用機會。

不過左華認為,隨著DRG推進醫院方面未來會對具體到對每一個的病種的合理用藥管控,不會對超說明書推廣一刀切。左華表示,醫院會針對每一個病種給予一個合理用藥的方案,不會說超了適應症就不讓用。如果那個藥品適合使用於那個病種的治療,可以有效降低病種的費用消耗指數和時間消耗指數,應該不存在使用的障礙。

通過超說明書推廣使用的案例,也折射出目前這一現象的真實情況。其實國家也極其重視超說明書用藥的合理性判定及操作規範,制定了不少的政策明確建立超藥品說明書管理制度,促進臨床合理用藥。此外國家藥監局近幾年,也通過積極修訂藥品說明書,與時俱進來規範藥品的合理、規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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