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副县级)周京文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由泰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我院审查起诉。2019年11月7日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京文决定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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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2 04:44:37 龍江檢察
新泰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副县级)周京文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由泰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我院审查起诉。2019年11月7日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京文决定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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