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

魯網11月12日訊(記者 馬超群 通訊員 段亞麗)有個流行詞叫“包治百病”。一個能迅速治癒女士們各種“莫名”不適的大牌包包動輒就需要花費上萬元。但,如果你之前加了榮某的微信,在他的朋友圈裡只需幾百元就可搞定。不用想也知道,這些“大牌”包包當然不可能是正品。

日前,平度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犯罪嫌疑人榮某等三人依法予以批捕。

2013年,38歲的榮某負責給韓國的一些服裝企業送辦公用品,在送貨過程中,他慢慢開始回收這些工廠的尾貨和瑕疵品進行售賣,直到2017年夏天……

“再這麼下去不行,這些貨實在太不好賣了,現在市面上賣假冒的名牌比較多,這個肯定掙錢。”想到這裡,榮某便將手裡的尾貨和瑕疵品進行了清倉大甩賣,隨之便幹起了銷售假冒知名品牌商品的“生意”。從起初收購的耐克、阿迪達斯等幾個知名品牌到後來的十幾個品牌,其中不乏有香奈兒、CK、巴寶莉等國際奢侈品品牌。琳琅滿目的各種品牌衣褲、鞋帽和箱包堆滿了榮某的倉庫,為了打開銷售渠道,增加銷售量,榮某開始僱用工人,利用微信、淘寶、微店等網絡平臺對外批發銷售,妻子、外甥幫助他進行貨源選擇和價格把關。短短兩年多的時間,他們的客戶遍佈全國各地,貨源也從起初的主動收購到後來的廠家主動寄送。

眼看這生意做的風生水起時,遠在法國的香奈兒公司不淡定了,其委託國內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依法處理中國境內涉嫌侵犯香奈兒註冊商標的侵權事宜,目標直指榮某網店關聯的存貨倉庫。截至案發,共查獲假冒知名商標品牌服裝、鞋帽、箱包數萬件,初步估計價值上千萬元。指望依靠假貨發家致富的榮某一家,在被抓獲時一切皆成為了泡影……

我國刑法中關於商標犯罪的罪名共有三個,分別是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其中,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要求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尚未銷售但貨值金額在15萬元以上、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15萬元以上。根據刑法第214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隨著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日益重視,消費者和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越來越強,對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也呈現出零容忍的態度。平檢君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製造、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僅嚴重損害商標權利人的正當權益,還擾亂了市場正常的經濟秩序。千萬不要為一己私利去打法律的擦邊球,否則會引火上身,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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