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縣委原書記被決定逮捕:系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

北京青年報記者12日從最高檢獲悉,江西省銅鼓縣委原書記羅光榮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新餘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新餘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羅光榮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羅光榮,男,漢族,1971年10月生,江西高安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8月參加工作。公開資料顯示,羅光榮曾任宜春市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黨工委書記,2016年3月任銅鼓縣委書記,今年5月20日被查。

今年10月,羅光榮被雙開。通報稱,他違反政治紀律,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晉升工作中,利用職權違反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違反群眾紀律,包庇、縱容涉黑活動,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打探巡視工作內容;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提到,羅光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與黨離心離德,紀法觀念淡薄,“六大紀律”項項違反,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甘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北青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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