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條措施扶持實體企業渡難關

2月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圍繞加強對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的扶持、扶持實體企業渡難關、以擴投資為重點穩需求、加大企業穩崗和就業促進力度四方面提出20條措施。

《措施》強調,要積極幫助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蹲點幫扶,協調解決設備、原輔料、人工、資金、運輸及用能等實際困難。對擴大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產能的企業,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可先擴產再補辦相關審批手續。江西省藥品補充申請、再註冊收費標準和二類醫療器械首次註冊、變更註冊、延續註冊收費標準降低30%。

為扶持實體企業渡難關,《措施》提出,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生產經營用房的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租金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企業和未能及時充分復工的工業企業,及時輔導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依法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措施》明確,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在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仍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延期期間不徵收滯納金。納稅人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還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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