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產證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其中一人死了,房產證該如何處理?

殷詩妍


你好!正常情況下,房產證上兩個人的名字,一人去世後,需要對房產證進行產權人變更。

1.如果房產證上的兩人是夫妻關係。這種情況下,大概率是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一人去世後,房子份額中,去世一方的一半兒份額將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注意,繼承人不一定只有在世配偶一人)。

2.如果房產證上的兩人不是夫妻關係,可能是朋友、父子、甚至合夥人等等。這種情況下,去世一方的份額是由他的繼承人繼承的。這個份額不一定是房子的一半兒,看房產證上登記的信息是佔多少。

確定繼承份額之後,要做的動作主要包括四個步驟:

(1)確定繼承人都有誰;

(2)確定每一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

(3)辦理繼承手續,公證繼承(無爭議)或者訴訟繼承(有爭議);

(4)憑藉繼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將房本進行更名。

最終的結果就是拿到新的房產證,房產證的產權人必須要明確、同時明確各自在房子中所佔的份額。注意,明確房屋產權人非常重要,它是最終確定房產歸屬的核心依據,體現形式就是房本。


一紙家書


這分兩種情況首先得看另一個人和你是什麼關係如果是你的配偶那還好,只要提供死亡證明就可以去掉他的名字。如果另外一個產權人不是你的直系親屬的話那就要複雜了,得看他當時有沒有立下遺囑這套房子由誰繼承。

如果有遺囑的話就直接拿著遺囑和死亡證明去公證處公證。然後帶著公證書去房產交易中心更換產權人就好了。如果沒有立下遺囑的話就比較複雜了,要看他的配偶或者子女那邊能不能達成一致選擇一個人作為這套房子的繼承人然後辦理更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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