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車加裝4盞大燈“亮瞎”後車司機,燈被拆再罰500元

長江日報-長江網11月11日訊(記者魏娜 通訊員董冠男)

在城市裡開車打遠光燈原本就很討人厭了,竟然還要在前後保險槓上加裝4盞大燈,大燈一開前後司機都成了“睜眼瞎”。越野車車主陳某因為加裝的燈光太耀眼,被舉報了。

越野車加裝4盞大燈“亮瞎”後車司機,燈被拆再罰500元

11月5日,一名網友通過微博@武漢交警,稱“在唐家墩高架橋下,一輛越野車非法改裝燈光,嚴重影響後車視線”。通過網友拍攝的照片可以看到,一輛紅色越野車的後保險槓上加裝了2盞大燈,非常刺眼。江漢區交通大隊民警吳偉成在收到信息後,立即聯繫該名網友瞭解情況。

該網友稱,當天21時30分許,他開車在發展大道唐家墩路路口等候信號燈,前面一輛紅色越野車的保險槓上突然亮起兩束耀眼的白光,他頓時覺得眼前白茫茫一片,什麼都看不清楚,過了好久才慢慢恢復。

越野車加裝4盞大燈“亮瞎”後車司機,燈被拆再罰500元

吳偉成通過車牌聯繫上了紅色越野車司機陳某,並通知其到大隊作進一步調查。與此同時,民警在微博上又收到了另外一名網友的舉報,並且拍攝下了清晰的視頻。

11月7日上午,陳某駕車來到江漢區交通大隊,承認其花費近4000元加裝了4盞大燈,一方面覺得非常炫酷,另一方面為了警示後車:不要追尾。在得知因嚴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被網友舉報後,他後悔不已。

民警發現陳某加裝的4盞大燈分別位於車輛的前引擎蓋和後保險槓上,即使在白天點亮都十分刺眼,更別說在夜間使用了。同時,通過與《行駛證》上登記註冊時的照片比對,在加裝大燈後,其車輛外形已發生了明顯改變,涉嫌交通違法。

越野車加裝4盞大燈“亮瞎”後車司機,燈被拆再罰500元

經查,陳某在私自加裝車燈後,改變了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有關數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江漢區交通大隊依法對其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並責令司機陳某將加裝的車燈予以拆除,恢復車輛原貌。

據江漢交警介紹,車輛改裝大功率燈光不僅會造成光汙染,而且很容易給對向、後方司機的眼睛造成短暫失明,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一定不要為了方便自己,而傷害他人。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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