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樊少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靈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樊少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019年11月10日上午,靈寶市法院公開宣判由靈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樊少國等六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樊少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其餘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1年不等的刑罰,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靈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樊少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靈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郭仙朋、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白旭春、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尚粉紅、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小豆,市委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門相關領導及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管副職與各屆群眾共100餘人旁聽了宣判。

2019年4月29日,靈寶市公安局向靈寶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樊少國等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涉及4個罪名17起違法犯罪事實,案情複雜、人員眾多。靈寶市檢察院始終保持對涉黑涉惡犯罪嚴打高壓態勢,建立涉黑涉惡案件與偵查機關專項會商機制,堅持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偵查取證。堅持向市院掃黑辦彙報機制,統一把關黑惡定性、事實認定、起訴證據標準。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除惡務盡”方針,與公安法院及時溝通、形成合力,確保打擊成效。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6年11月起,被告人樊少國以其經營的靈寶市朱陽鎮朱陽街豐源大酒店為據點,招攬人員通過“推餅子”、打麻將等形式開設賭場進行賭博,被告人樊少澤、郭瑞強、範江河拉攏人員參賭,並以投入資金到賭場放貸、提供服務等方式協助樊少國開設賭場。後被告人樊少國、樊少澤、郭瑞強等人為索要參賭人員所欠賭債,在朱陽鎮多處對多名被害人及家屬採取限制人身自由、辱罵、毆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償還賭債。期間,被告人樊少國還因瑣事與許某芳發生爭執,毆打許某芳致其輕傷;樊少國又多次因被強制執行、討要工資、索要欠款等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辱罵、威脅、恐嚇他人,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嚴重破壞了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靈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樊少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靈寶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樊少國糾集被告人樊少澤、郭瑞強、範江河等人,以靈寶市朱陽鎮豐源大酒店為據點,在朱陽鎮實施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已形成以被告人樊少國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樊少澤、郭瑞強、範江河等人為骨幹成員,被告人魏雷強、趙大知為積極參與者的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經常糾集在一起實施多起違法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8月27日,靈寶市檢察院依法向靈寶市法院提起公訴。10月10日,靈寶市法院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靈寶市檢察院依法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靈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樊少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11月10日,靈寶市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悔罪態度,以及其各自在犯罪集團中的作用大小分別予以懲處,對該案6名被告人作出了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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