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樊少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樊少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19年11月10日上午,灵宝市法院公开宣判由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樊少国等六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樊少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刑罚,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樊少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灵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仙朋、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尚粉红、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小豆,市委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及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与各届群众共100余人旁听了宣判。

2019年4月29日,灵宝市公安局向灵宝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樊少国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及4个罪名17起违法犯罪事实,案情复杂、人员众多。灵宝市检察院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与侦查机关专项会商机制,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坚持向市院扫黑办汇报机制,统一把关黑恶定性、事实认定、起诉证据标准。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方针,与公安法院及时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打击成效。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1月起,被告人樊少国以其经营的灵宝市朱阳镇朱阳街丰源大酒店为据点,招揽人员通过“推饼子”、打麻将等形式开设赌场进行赌博,被告人樊少泽、郭瑞强、范江河拉拢人员参赌,并以投入资金到赌场放贷、提供服务等方式协助樊少国开设赌场。后被告人樊少国、樊少泽、郭瑞强等人为索要参赌人员所欠赌债,在朱阳镇多处对多名被害人及家属采取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殴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偿还赌债。期间,被告人樊少国还因琐事与许某芳发生争执,殴打许某芳致其轻伤;樊少国又多次因被强制执行、讨要工资、索要欠款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辱骂、威胁、恐吓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樊少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灵宝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樊少国纠集被告人樊少泽、郭瑞强、范江河等人,以灵宝市朱阳镇丰源大酒店为据点,在朱阳镇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已形成以被告人樊少国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樊少泽、郭瑞强、范江河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魏雷强、赵大知为积极参与者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多起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8月27日,灵宝市检察院依法向灵宝市法院提起公诉。10月10日,灵宝市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灵宝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樊少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1月10日,灵宝市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其各自在犯罪集团中的作用大小分别予以惩处,对该案6名被告人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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