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新增訴訟的公告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新增訴訟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11 證券簡稱:*ST歐浦 公告編號:2019-20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近日,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了法院相關涉案材料。現將訴訟材料的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1、案號:(2019)閩01民初1816號

1、管轄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原告:福州恆源誠順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恆源誠順”)

3、被告:歐浦智網 第三人: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基投資”)

4、事實和理由:

2018年5月,第三人中基投資與原告恆源誠順簽訂編號:鵬翔1號《借款合同》,約定第三人中基投資向原告恆源誠順借款4180萬元,期限從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8月17日止。利率年6.6%。逾期罰息按日0.08%確定。陳禮豪、陳倩盈提供連帶保證擔保。2018年5月18日,被告歐浦智網向原告恆源誠順出具《擔保函》,為第三人中基投資的前述債務提供連帶保證擔保。2018年5月21日,原告恆源誠順依約向第三人中基投資出借款項4180萬元。因第三人中基投資違約,2018年7月,原告恆源誠順對第三人中基投資、陳禮豪、陳倩盈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借款本息並賠償律師代理費。

2018年12月28日,原告恆源誠順向被告歐浦智網發出《要求履行擔保義務的函》,但被告歐浦智網至今未履行擔保義務。因此,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原告訴訟請求判決。

5、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決被告歐浦智網對第三人中基投資應償還原告恆源誠順的借款本金38437991元及利息(以38437991元為基數,按年利率24%計算自2018年7月18日起至款項實際還清之日止)及律師代理費10萬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請求依法判決歐浦智網承擔本案的訴訟費及財產保全費等訴訟費用。

6、進展情況:

相關事項尚未開庭審理。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經公司內部梳理,上述訴訟事項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及相關決策程序審議批准。針對訴訟事項,公司高度重視,主動採取各項應對措施,積極主張公司權利,充分保障並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目前,訴訟事項已進入訴訟程序,但尚未取得最終判決,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將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巨潮資訊網(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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