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我揭短、自曝家醜”之三 雲南城投集團下屬企業違規發放獎金、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我揭短、自曝家醜”之三

一、違規發放獎金問題

(一)成都環球世紀會展旅遊集團公司違規發放獎金問題。2019年1月,成都會展集團公司地產事業部人事工資專員彭希報請地產事業部人事總監慄卜、財務經理韓江文、財務總監餘志達、地產事業部總經理李萍、孫洪和財務分管領導王韻峰批准,集團副董事長鄧鴻同意,違規向11人發放2018年融資獎勵金841.07萬元,其中稅費354.37萬元,實際發放給個人486.7萬元。具體領取情況:集團副總經理王韻峰領取217.74萬元,金融部二部總經理牛沁陽領取118.07萬元,金融部二部總經理王志仁領取98.39萬元,地產事業部財務總監餘志達領取20萬元,金融部二部主管肖曉月領取10萬元,金融部二部主管徐曉蓓領取10萬元,資金部資金主管王瑛領取2.5萬元,金融部二部融資經理段鈺鵬領取2.5萬元,金融部二部主管母丹領取2.5萬元,財務管理中心副總監白寧領取2.5萬元,資金部資金經理於江澤領取2.5萬元。

(二)雲南城投海東投資開發公司違規發放獎金問題。2016年1月,海東投資公司收到大理海東開發委員會所發獎金87萬元。2016年3月,原董事長李向何召開專題會議,與原總經理唐堅、原財務總監黃玉琴、原副總經理李楊春、謝國卿一起商議決定,將其中45.7萬元發放給2015年公司所有在職員工。具體領取情況:原董事長李向何領取2萬元,原總經理唐堅領取3.86萬元,原副總經理李楊春領取5.61萬元,原財務總監黃玉琴領取5.26萬元,原副總經理謝國卿領取2.63萬元,原綜合部經理杜揚領取2.9萬元,原工程部經理吳定輝領取3.97萬元,其他員工領取19.47萬元。

二、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一)雲南城投集團財務總監莫曉丹違規兩處佔用辦公用房問題。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莫曉丹擔任集團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期間兼任成都會展集團財務總監,除在集團公司有辦公室外,在成都會展集團設有辦公室,面積為80平方米。

(二)集團下屬企業10名領導人員存在辦公室面積不同程度超標問題。雲南城投集團總裁助理徐玲在集團收購成都會展集團後兼任該集團總經理,使用原總經理辦公室,面積為127.47平方米,超出規定面積77.47平方米。成都會展集團董事劉楊、副總經理柳林,在雲南城投集團收購該集團後留任,依然使用原有辦公室,面積分別為131.2平方米、94.01平方米,分別超出規定面積81.2平方米、54.01平方米。昆明未來城開發有限公司原黨總支書記、執行董事譚壽生,辦公室面積為51.32平方米,超出規定面積1.32平方米。雲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下屬雲南特安吶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田慶、李明昆、李光雲,董事會秘書熊文福,總經理助理兼房地產公司經理唐修武、總經理助理兼市場部經理鄭傳雲,辦公室面積均超標,超出標準面積分別為:30平方米、30平方米、14平方米、30平方米、12平方米和12平方米。

點評

“人患不知其過,既知之,不能改,是無勇也。”雲南城投集團黨委連著三天通過省內主流媒體對本集團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進行了“自我亮醜、自我曝光”,並作出堅決整改落實的承諾,這既是向社會和群眾發出的“真情告白”,也是給自己立下的“軍令狀”。有態度就要有行動,承諾了就要兌現,堅決做到不空喊口號,不開“空頭支票”。

怎麼改?是真改還是假改,是實改還是虛改,考驗著黨委(黨組)的政治站位、大局意識,檢驗著領導幹部的思想覺悟、責任擔當。要把“改”字貫穿始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改是具體的,要具體到人、到事,見人、見事,越具體越好,越細越到位。

改要改得深入。深入才有實效,必須深入改、徹底改,改掉一些領導幹部存在的特權思想,改掉那些“牛欄關貓”的規章制度,改掉那些“浮在面上”的監督方式,推動監督日常化具體化,最終用實實在在的改、徹徹底底的改,體現出初心,彰顯出初心,讓群眾感受到新變化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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