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駕乘“三小車輛”爭做守法文明市民——“三小車輛”禁行倡議書

拒絕駕乘“三小車輛”爭做守法文明市民——“三小車輛”禁行倡議書

拒絕駕乘“三小車輛”爭做守法文明市民——“三小車輛”禁行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規範我縣城區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聯裝〔2018〕227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字〔2018〕24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借鑑其他城市先進管理經驗,縣委、縣政府決定自2019年11月11日正式啟動“三小車輛”(指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四輪車)禁行工作。禁行區域為南環路(不含)以北、工業路(不含)以東、237國道(不含)以南、古亭一路(老東環路,不含)以西的區域為禁行區域。自2019年12月16日起,“三小車輛”在禁行區域內全面禁行。在此我們向全縣市民發出倡議,積極參與魚臺文明交通建設,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積極配合“三小車輛”禁行工作,爭做守法文明市民。

一、做“三小車輛”禁行的踐行者。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各級黨員幹部要率先垂範,帶頭遵守“三小車輛”禁行規定,自覺抵制“三小車輛”,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三小車輛”,並積極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非法(組裝、改裝)生產、銷售電動三輪、四輪車的行為,以實際行動為打造暢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作出應有貢獻。

二、做“三小車輛”禁行的監督者。創建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需要全民共同參與、共建共享,為了您及家人的平安出行,真誠希望您理解、支持、配合“三小車輛”禁行工作,並敢於向身邊違反禁行規定的行為說“不”。各級機關單位、企事業團體和各行業協會,要主動擔負行業和系統內部的監督職責,引導本單位全體成員自覺遵守“三小車輛”禁行規定,對未處理自有“三小車輛”的及時進行提示,對違反禁行規定的堅決予以勸阻和制止。

三、做“三小車輛”禁行的宣傳者。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喚文明市民,“三小車輛”禁行人人有責。

希望廣大市民爭做“三小車輛”禁行的宣傳者,向親朋好友宣傳“三小車輛”對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危害,宣傳交通法規和文明出行理念,引導他們自覺遵守文明交通規範,養成文明出行的好習慣。

廣大市民朋友,交通安全系萬家,幸福連著你我他。為了您的出行安全和家庭幸福,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規的模範,做交通安全的守護者,做幸福魚臺、平安魚臺的建設者,為創建“四宜”新魚臺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魚臺縣“三小車輛”禁行工作指揮部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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