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房屋徵收補償款和安置房,吉安4名公職人員被公訴

騙取房屋徵收補償款和安置房,吉安4名公職人員被公訴

騙取房屋徵收補償款和安置房,吉安4名公職人員被公訴

安福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萬某、龍某超等4人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提起公訴

安福縣人民檢察院11月13日消息:近日,吉安市房屋徵收與補償服務中心原辦公室主任萬某、吉安市廬陵新區禾埠街道辦事處原工作人員龍某超、肖某華等人涉嫌貪汙罪、受賄罪一案,經吉安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福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安福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安福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

被告人萬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騙取房屋徵收補償款和安置房,數額巨大;夥同其他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應依法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龍某超、肖某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被告人劉某軍騙取房屋徵收補償款和安置房,數額巨大,應依法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騙取房屋徵收補償款和安置房,吉安4名公職人員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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