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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症、輕症定義
我們先來看一下什麼是輕症、什麼是中症。
顧名思義,輕症、中症就是比重疾險程度更輕的病症。那重疾險是由哪些病種組成的呢?以保險業協會統一的規定的25種重疾為例:
賠付標準分三種:確診賠付、實施某種手術、達到某種狀態。
可以看出來,重疾險可以保障的疾病都是特別嚴重的。因為重疾險的主要作用就是再被保險人患重疾時提供收入補償。如果是不大嚴重的冰,在早期就可以治癒,需要治療的時間也比較短,如果用重疾險來賠付,可能有點大材小用了。
輕症、中症的出險,解決的就是這些不太嚴重疾病的問題--沒有達到重疾理賠標準,但可以用輕症、中症理賠條件賠付。
比如,重疾險的保障範圍一般是不含原位癌的,但是輕症一般包含原位癌,如果原位癌,可以獲得輕症賠付,幫助被保險人緩解經濟壓力、得到更好的治療。
而中症,是介於輕症和重疾之間的一些病症,往往它可以獲得的賠付比例比輕症要高一些。
我們來總結一下輕症、中症和重疾的區別:
可以看到,輕症、中症的出現,對消費者來說,重大的作用就是降低了重疾險的理賠門檻,不同程度的病症可以獲得不同比例的賠付,更加人性化。
重疾險的輕症、中症怎麼選?
學姐之前講過,關於重疾險裡的前25種疾病,銀保監會都有統一的規定,但是輕症、中症還沒有統一的規定。
因此,可能某些病症在A產品裡屬於輕症,而在B產品裡屬於中症。那麼,我們該怎麼選呢?
首先,我們要看這款產品裡面是否包含了高發輕症/中症
根據保險行業過往的理賠數據,學姐總結出6大高發輕症、中症以及他們對應的重疾。
顯然,以上輕症、中症如果在早期沒有好好治療,就有可能惡化成為重大疾病,危機生命。
其次,我們要看輕症和中症分組情況
不分組>分組合理>分組不合理
學姐提醒大家,病種分組並不是越多越好,關鍵是一些高發疾病是否分在不同組。如果在不同的組,就可以提高獲得多次賠付的概率。
最後,是中症、輕症的賠付方式
主要是指賠付比例、賠付次數、時間間隔等
現在行業內重疾險競爭激烈,有些重疾險輕症賠付比例30%以上,甚至可以做到多次賠付遞增(30%、40%、50%)。而中症賠付比例差別不大,一般是50%/60%。
關於賠付間隔期,輕症、中症一般沒有特別說明,某些可能要求間隔期90天或180天,在看條款的時候需要留意。
在保障相同、保費差異不大的情況下,當然是賠付比例越高越好、賠付次數越多,賠付間隔期越短,保障當然越好。
學霸說保總結
買重疾險,建議選擇有中症和輕症的產品,這樣的保障更加全面。
學霸說保
2007 年,保險行業協會就制定了 成人重疾險 的病種標準,對 25 種常見重疾進行了統一規範,並且要求所有重疾險都必須包含最高發的 6 大重疾:
- 惡性腫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冠狀動脈搭橋術
- 腦中風後遺症
- 終末期腎病
- 重大器官移植術
6 大重疾能佔到重疾險 80% 的理賠,25 種重疾甚至能佔到 95%。這些疾病可以說是重疾病種的核心。
現在市場不管是45種、80種、100種還是150種都是從這25種擴展出去的或者就是另外5%的病種,所以重疾病種的多少,不是我們考慮的重要指標。
什麼是輕症呢?
人患上重大疾病其實都是一個很漫長過程,如果我們發現的早,在沒有發展到很嚴重的情況(未達到重大疾病理賠條件),其實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應市場需求,輕症就這樣產生了。
其實嚴格來講,輕症其實已經偏離了重疾險的本意,重疾險本意是解決被保人因重疾導致收入中斷、長期康復費用以及這場災難帶來的生活壓力。而輕症更傾向於解決醫療費用問題。這個問題顯然是醫療險解決的。
當然本人並不是說輕症沒用,相反輕症很有必要。但相比之下要更注重險種搭配的全面保障。
那麼什麼是中症呢?
保監會只規範了25種重大疾病,輕症沒有一個行業標準,中症在輕症之後出的,自然也沒有一個行業標準。
但可以歸納以下幾類
1.賠付條件與原輕症一樣,原輕症的賠付條件略降低,賠付比例高於原輕症賠付比例的。
2.賠付條件在輕症和於重疾之間,賠付比例也在輕症和重疾之間。
3.賠付條件與重疾一樣,原重疾的賠付條件門檻略升高。
你看,是不是有點亂?有的中症對於客戶來說並不是有利的,反而加大了重疾險賠付的門檻。在我看來中症的意義並不大,噱頭和營銷的分量比較大,保險還是迴歸於保障。造成了收入中斷損失就用重大疾病來賠,可以康復的就用醫療險來賠。
焦點不應關注在條款如何更有利理賠,根本問題在於客戶購買保險時是否配置全面的保障,小病醫療和百萬醫療是否配置。這才是糾紛的根源。輕症、中症其實已經偏離了重疾險的本意,是競爭迎合市場的產物。
當然,未必是壞事,對於咱這些賣保險的,產品好賣當然更好。
晗晗聊保險
你以為保險公司將病症劃分這麼細是人性化的表現,那就大錯特錯。記住他是公司,不是慈善基金,國內保險公司收益率遠超一般行業,就是靠套路投保人獲得的,他們之所以這樣劃分的原因就是為了在後期理賠方面,好做手腳。比如劃分四個等級,這樣可以按等級理賠,輕的賠的少,有些保險合同是隻理賠一次的,也就是說輕症賠完後,發展到重症也不賠了。還有就是人為增加病人理賠的難度,病症這種劃分沒有科學依據,絕大部分病無法嚴格劃分輕重緩急,醫院也很難出示相關證明,你拿不到證明,保險公司就不會給你理賠,到時候相互踢皮球,你自己成了受害者。說句實話,如果手上資金不多的話,國內的重疾險最好不要買,套路太多,很多專業律師看那些保險合同都認為太難太複雜,坑太多,何況是普通人。
飛出太陽系的鳥
1.分級本身是否是好事情,還是要看具體的合同。
2.增大了賠付概率
3.增大了康復概率,因為分級,客戶體檢頻率一定是關注並可以保證的。
4.看條款,分級是否合理,是否可以累進賠付(輕症後,同樣器官或輕症發展為重症,是否賠付),只要重症沒有把前,輕,中症除外,且價格沒有明顯提升的情況下,這類產品一定是好產品。
5.分級或者類似多倍保產品,本質上是解決一旦患病,無法繼續購買重疾產品這個重疾產品本身的缺陷,只要保費沒有明顯上升,就不用糾結,這是好事情。
6.判斷是否好,一定看具體條款,費率,不能一概而論,建議專業人員諮詢或者貨比三家產品條款,買保險不看嘴上說的,只看條款,白紙黑字才放心。
保險集市
輕症 中症 重症
是根據疾病的發病時間和程度決定了
越輕越容易康復
而疾病的細化是對客戶最好的選擇
保單裡面的豁免條款
就是發生這些疾病
保險公司不收取客戶的後續保費
保障繼續有效
十月初十
輕症是必須的,輕症的界定,也就是條款的寬鬆程度,是辨別一個公司人性化的標準,更是決定你怎麼買保障產品的前提。不是專業的代理人或者有良心的代理人,你是買不到你真正喜歡的這種產品。因為條款這麼寬鬆的產品,可以用鳳毛麟角來形容。重疾保障不在有一百幾百的噱頭。只在於常態化理賠的種類齊全沒有。你可以拿太平洋保險的條款去跟他們比較。你會發現它的好處的
手機用戶55011008409
重疾險從當初的個位數病種一次保障發展至今,已經演變出多次、中症,癌症延續等多重形式,從表面上看是保障越來越全,實際上都在為了降低大額理賠幾率在不斷地翻新花樣。特別是所謂品牌所謂次數都放在宣傳的焦點,而實際理賠過程中對於病症苛刻的認定卻在變本加厲。我只能說期待時間的檢驗,期待消費者的認知都同步的加深
飆薩博
胡裡花哨,毫無必要!!
健康稚暉1
輕、中症對應高發病率重症的早起表現。病症較輕時就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這是險種設計愈加合理,人性化的一種體現。
無憂Row天下
定期體檢吧。不要總聽別人說,這個也賠那個也保,保險公司是商業性質的。還是那句,羊毛出在羊身上。投保前自己也要去學習下,知乎和百度好多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