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貸款’政府與銀行聯動的三大模式

‘農業貸款’政府與銀行聯動的三大模式

一、“政銀擔”模式

  “政銀擔”是指政府、銀行、擔保機構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密切分工協作,政府扶持或直接出資設立擔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農業信貸項目予以擔保,銀行再發放貸款。

  該模式的創新點主要體現在:一是促進金融資本落地。將量大面廣、額度小的農業信貸需求彙集起來,將銀行與農戶“一對多”的關係變成與擔保公司的“一對一”,拉近了供求雙方的距離,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政府通過對擔保公司的資本金注入,擔保公司能夠放大實現其淨資產最高15倍的槓桿效應。三是農業信貸風險可控。將信貸風險從銀行部分轉移到了擔保公司,分散了農業信貸風險,調動了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同時政府對政策性農業擔保公司給“政銀擔”模式予持續的擔保費用補助和風險代償補助,確保了可持續運營。

  二、“銀行貸款+風險補償金”模式

  “銀行貸款+風險補償金”是指由財政資金建立風險補償金,合作銀行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無擔保、無抵押、低成本、簡便快捷的貸款,當出現不良貸款時,按約定程序和比例從財政風險補償金中予以補償。

  該模式的創新點主要體現在:一是弱化了對農民財產抵押物的要求,調動了銀行積極性,有效提升了貸款可得性。二是發揮了財政資金“小錢撬大錢”的作用,可按照政府風險補償金最高10倍的槓桿撬動銀行貸款。

  江西的“財政惠農信貸通”是此類模式的典型代表。三級財政籌集引導資金存入合作銀行作為風險補償金,合作銀行按不低於財政風險補償金的8倍發放貸款。在風險補償上,按照銀行實際放貸規模核定財政風險補償比例,放貸規模越大補償比例越高,起到了很好的激勵約束作用。

三、“政銀保”模式

  “政銀保”是指保險公司為貸款主體提供保證保險,銀行提供貸款,政府提供保費補貼、貼息補貼和風險補償支持,通過財政、信貸、保險三輪驅動,共同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該模式的創新點主要體現在:一是發揮了保證保險的增信作用。二是弱化了對抵質押物的要求,農民可以獲得快捷優惠的貸款。三是實現了政府、銀行、保險機構風險共擔。

  當貸款逾期,發生風險時,損失額的20%由銀行承擔,其餘80%由保險公司在最高賠付限額內向銀行賠付;超出最高賠付限額部分由“政銀保”超賠資金賠付80%,其餘由銀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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