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明確16種行為禁止或限制進入貴州教育領域市場

央廣網貴陽11月13日消息(記者王珩)記者從貴州省教育廳獲悉,該廳近日發佈《貴州省教育領域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根據《清單》,明確16種教育領域市場準入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行為。

《清單》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跨學區選招學生;學校不得采取或變相採取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以及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等作為入學和編班的依據;學校不得拒收招生區域範圍內,或者由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統籌安排的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學校不得使用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清單》明確,被撤銷教師資格後,自撤銷之日起,該人員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高等學校不得因考生殘疾而拒絕招收;高等學校的舉辦者,應當保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不得抽回其投入的辦學資金;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行為規範、影響惡劣的,實行“一票否決”,終身不得從教;對存在傷害兒童、違規收費等行為,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幼兒園,有關責任人終身不得辦學和執教。

《清單》還明確,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舉辦的幼兒園、非營利性幼兒園;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小區配套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另外,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使用境外課程;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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