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为非法排污“保驾护航”,江西这位副厅级干部被逮捕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曹永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永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10月,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曹永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曹永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钱款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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