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歸女生蓮花峰被害案 公開宣判

近日“杭州海歸女生蓮花峰被害案”二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公開宣判。

杭州海歸女生蓮花峰被害案 公開宣判

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情回顧:

2018年11月15日,譚餘敏的遺體在景區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處被發現,經警方現場勘查和法醫鑑定,系他殺。公安機關於16日16時鎖定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歲,廣西人)。

杭州海歸女生蓮花峰被害案 公開宣判

11月17日,在桂林警方的全力配合下,杭州警方在廣西桂林市全州縣將熊某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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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11·13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兩次判決:

今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審判決後,被告人熊志城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從庭審現場瞭解到,被告熊志城方提出希望進行二次精神鑑定,此次鑑定結果為:

無精神障礙,為正常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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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審理查明,廣西籍被告人熊志城因無力償還賭博所欠債務產生厭世情緒,意欲在自殺前殺人“陪死”。熊志城於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多次到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飛來峰景區遊蕩並尋找作案對象。

同月13日上午10時40分許,熊志城第四次進入飛來峰景區,當日12時許,在蓮花峰山頂附近遇見獨自遊玩的23歲女青年譚某,即持刀連續捅刺譚胸腹部數刀,並將譚推下懸崖。後熊志城見譚某某還未死亡,又繼續行兇,並持刀強行對其實施猥褻後將其當場殺死。案發後熊志城欲自殺未果。同月17日,熊志城在廣西被抓獲歸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7月19日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熊志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熊志城不服,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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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庭審中,被告人熊志城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上訴理由、辯護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

合議庭進行評議後,經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熊志城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熊志城還使用暴力猥褻他人,其行為又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予並罰。

熊志城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兇殘,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熊志城及其辯護人要求從輕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採納;出庭檢察員、訴訟代理人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意見,應予採納。為此,浙江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決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涉及個人隱私,本案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公開宣判時,被告人和被害人親屬、部分群眾參加了旁聽。11日下午,法庭宣判結束後,浙江澤厚律師事務所柳斌律師在電話中告訴封面新聞記者,被告人熊志城在庭上並未有悔罪和道歉的表示,“他庭上的態度很不好。”

遇害女生父親:嫁妝都給她準備好了

譚小敏1995年出生於杭州市淳安縣,是家中獨女,父母在淳安經營船務生意,家境殷實。譚父告訴北青報記者,女兒出國留學前他就為女兒在杭州市區購房,之後房屋的裝修、家電配置都是他和愛人一手操辦,“就是希望她回來工作後能舒適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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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譚小敏就要從英國留學回來。那年6月,譚父已經轉崗,計劃等女兒回國後就逐步退休養老。“房子嫁妝都給她準備好了,我也想輕鬆一點。”譚父說。談及女兒,譚先生告訴記者,小敏是自己和愛人的掌上明珠,他們一直竭盡所能給她最好的條件,也從沒有“望女成鳳”的想法,就希望女兒能找個喜歡的工作,輕鬆快樂地工作。女兒被害後,譚父表示自己的一切“全被毀了”,杭州也成了夫妻兩人的傷心地,如果不是去開庭,他們根本不想去。今年7月一審宣判後,夫妻倆以為這件事總算有了結果,沒想到被告又提出上訴。

“這對我們來說是再次受傷”,譚父告訴記者,臨近開庭日期,小敏的母親心情很差,高血壓又犯了。對小敏的父母來說,他們的訴求一直都是要求判被告熊志城死刑。柳斌律師表示,被害人家屬對該審判結果還是感到欣慰的,這個結果還了被害人、被害人家屬以及社會一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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