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祕密的你》中“疑罪從無”的法律規定是真的嗎?

《沒有秘密的你》這部熱播劇中,存在爭議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疑罪從無”,網友紛紛表示質疑,這是真的還是電視劇瞎編的呢?

《沒有秘密的你》中“疑罪從無”的法律規定是真的嗎?

其實這是真的,1996年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確立了疑罪從無的原則,如第162條規定:“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所以說“疑罪從無”是法律中真實規定的。

在這部電視劇中,李俊偉殺了林星然的母親之後,在沒有足夠的證據且殺人兇器也沒有找到的情況下,李俊偉的辯護律師張孝陽就抓住了“疑罪從無”這個切入點進行辯護,最終李俊偉被無罪釋放。

《沒有秘密的你》中“疑罪從無”的法律規定是真的嗎?

而林星然因此受到了極大的打擊,認為法律是不公正的,從此便破罐子破摔,專門接手那種明顯是過錯方的委託人的案子,然後在庭審之前逼迫委託人認罪,一度成為了業界零勝訴率的律師。

《沒有秘密的你》中“疑罪從無”的法律規定是真的嗎?

接下來的轉折點就是,警察告訴林星然,李俊偉死了,而江夏是最大的嫌疑人,後來警方抓捕了江夏,發現江夏失憶了,連江夏都懷疑自己是兇手。

《沒有秘密的你》中“疑罪從無”的法律規定是真的嗎?

林星然面對這種情況,立刻決定做江夏的代理律師,而她為江夏辯論的突破點,也是“疑罪從無”,想必她此時心情特別複雜,曾經她最討厭的“疑罪從無”現在成了江夏的唯一救命稻草。

最後在林星然和張孝陽的協作努力下,江夏成功獲救。

《沒有秘密的你》中“疑罪從無”的法律規定是真的嗎?
《沒有秘密的你》中“疑罪從無”的法律規定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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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凡事都有兩面性,曾經你特別討厭的東西,有可能成為未來你很需要的東西。舉個例子:在你20出頭的時候你看到三四十歲的中年女性特別注意養生,身體有點小症狀就馬上去醫院,你心想:“咋這麼矯情呢,這點小病小痛的至於嗎?”,然而等到你三四十歲的時候,回想起當時的自己,內心想“多麼希望自己當初也矯情一點”。

曾經的不屑一顧,可能是未來的後悔莫及。

曾經的嫌棄,可能是未來的懷念。

小時候我們都嫌棄父母嘮叨,總覺得是多餘的,對他們經常不耐煩,心裡暗暗發誓:等我長大當了父母,一定不會對我的孩子嘮叨!但是等到我們長大,自己的孩子也長大,發現自己也變成了嘮叨的父母,後來嘮叨我們的父母去世了,再也沒人嘮叨我們了,這個時候才懂得被嘮叨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好希望父母能回來嘮叨我,哪怕罵我幾句也好。所以說,珍惜當下,才能讓未來少一點後悔。

《沒有秘密的你》中“疑罪從無”的法律規定是真的嗎?

那麼問題來了,“疑罪從無”在當今社會會不會被電視劇裡像李俊偉那樣的壞人利用呢?相信很多人在看這部劇的時候都會產生類似的疑問。

我認為,電視劇畢竟是電視劇,不可能是完全真實的,尤其現在是高科技高速發展的時代,現實中如果有李俊偉這樣的人物犯案,是不太可能完全找不到證據的,現在刑偵也會採取一些高科技的手段,所以大家擔心的事情應該是不太可能發生的,大家也就不要杞人憂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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