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真正對你好的人弄丟了”

“別把真正對你好的人弄丟了”

01

網上流傳著這樣一句話:

“好好珍惜那個對你好的人,弄丟了就真的就找不回來了。”

電影《前任三》裡,主人公孟雲和女友林佳相戀五年。

五年的時間,兩人從青澀懵懂到逐漸成熟,熬過了艱難的創業期,熬過了大大小小的考驗。

但卻因為一次不起眼的小事,爭吵,情緒上頭,口不擇言說出了分手。

林佳一氣之下,拉著行李箱,揚長而去。

小情侶吵架提分手,不是第一次,大多數都是一方低頭,然後和好如初。

兩人也都以為像往常一樣,那股勁過去了,認個錯就和好了。

未想,這次兩人誰都不肯先低頭認錯。

孟雲想著,以前都是自己先認錯,這次要讓她道歉,不肯失了面子。

另一頭,林佳也在等著,等著孟雲來找她和解。

兩人都不肯放下自尊心,就這樣僵持不下,而時間越過越久,久到彼此都忘記當初因何事爭吵,久到再見面,也不知該說什麼,久到就這樣真的分了手。

年輕的時候,很多人都以為只要還相愛,對方無論如何也不會遠去。

後來才發現,這想法終究太過天真。

沒有一份感情能僅靠一方的付出維繫,亦沒有一份感情能隨隨便便就天長地久。

孟雲和林佳明明很相愛,卻把這份感情看得太理所當然。

也理所當然地等著對方回頭。

結果,和解沒有等到,等到的卻是一輩子的漸行漸遠。

在林佳離開以後,孟雲一個人去交各種生活費,才恍然覺悟,過去自己的生活點滴,都是林佳在照料。

以前太過習慣,所以毫無察覺,或者說是不以為然。

而如今,曲終人散,明白對方的好,但那個人卻是再也尋不回了。

愛得越深,被傷得也就越深。

越是愛的人,越要懂得珍惜。

因為一旦弄丟了,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02

這個世界上,最堅強的是人心,最脆弱的,也是人心。

愛你的那個人,可以付出一切,但一旦傷了心,也會決絕地走了不回頭。

好友林子和前任交往了七年,分手是林子提的。

林子是一個很專情,且對愛情非常投入的女孩。

和前任交往期間,她做過很多“瘋狂”的事。

一個沒有獨自出過遠門的姑娘,在國慶高峰期間,於擁擠的人潮中,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只為了見異地的男友一面。

林子說,她常常想起,幾年前那個擁擠的車廂裡的自己。

周遭嘈雜,小孩子哭哭啼啼,混著一股子亂七八糟的食物的味道。

身體因長途疲憊不堪,內心還是會因要即將見到戀人雀躍不已。

七年的戀愛期間,林子對對方几乎是有求必應。

他口味刁鑽,吃不慣外賣,她專門報了課,從陽春不沾到習得一手好廚藝,一日三餐頓頓花了心思變著花樣為對方準備。

結果呢?

她在廚房忙得一陣陣,他在沙發上游戲打得不亦樂乎。

他母親生病,她日夜不休地照顧,他卻和朋友喝酒喝到夜不歸宿,回來髒襪子髒衣服滿房間亂扔。

她說上幾句,他就大手一擺,嫌她說話囉囉嗦嗦就像個老太婆。

林子真的很愛他,即使七年間,對方的不成熟,讓她有過無數次委屈淚流,她都想著一忍而過。

到最後決定分手,不是不愛了,而是一次次的積累,心真的寒了。

林子說:“我可以愛他愛到不要命,但不能愛他愛到不要臉。”

前任無數次來找林子,想要複合。

追悔莫及地說:“再遇不到你對我這麼好的人。”

林子直接一狠心將他拉黑:“可這個世界,比你對我好的人多了去了。”

感情或許是不公平的事情,免不了有一方要多付出。

但若是付出總得不到回報,再愛也會累。

總把對方的好當成理所當然,未曾用心珍惜,終究會寒了人心。

人冷了,可以找個地方取暖,心寒了,卻是再也暖不回。

03

作家八月長安說:

最容易令人感到溫暖和驚喜的是陌生人,因為你對他沒有期望。 

最容易令人感到心寒和悲哀的是親人,因為你愛他們。

在乎是因為愛,心寒難過也是因為愛。

愛一個人,他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會認真地放在心裡。

就因為太過用心認真,就越容易受傷。他的一句傷人的話,會像一根刺一樣紮在心上,隱隱作痛,久久難以痊癒。

他的一次次不懂珍惜,再深的愛也消磨殆盡。

人是情感動物,愛了,會渴求被愛,被愛,才能繼續那份愛。

還記得《大話西遊》裡至尊寶那段經典臺詞嗎?

“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時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情莫過於此。”

這段話流傳之廣,是因為有太多共鳴。

太多人總在失去後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如何去愛。

後來,那個人走了,再後悔,也找不回來,終成一輩子最遺憾痛苦的事。

那個願意付出所有對你好的人,錯過了,就真的沒有了。

感情最好的樣子,不是一方付出,一方接受就好。

它如《詩經》所云: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

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你對我好,我加倍珍惜,予你同一般的愛和溫暖。

所以,別忽略那些真正用心在愛你的人。

別等到那些真正對你好的人,心灰意冷,離你而去,才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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