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財政廳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通知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財政廳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通知

為促進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66號)和《陝西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陝人社發〔2019〕35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原則,在企業(含擁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單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充分發揮企業的培訓主體作用,組織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培訓,促進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壯大發展產業工人隊伍。將企業新型學徒培訓納入到我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中,到2021年底,培訓2萬名以上企業新型學徒(以下簡稱“學徒”),其中2019年不少於5000名。

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主要內容

(一)培養對象和培養模式。學徒培訓以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為培養對象。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自主確定培養對象,採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由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培訓中心等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採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

(二)培養目標和主要方式。學徒培養由企業結合崗位需求確定,培養目標以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培養期限為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培養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安全生產規範、職業素養,特別是工匠精神的培育。要以企業為主導確定具體培養任務,由企業與培訓機構分別承擔。在企業主要通過企業導師帶徒方式,在培訓機構主要採取工學一體化教學實施培訓。積極應用“互聯網+”、職業培訓包等培訓模式。學徒培訓期滿,可參加技工院校畢業考核或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合格者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下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按國家規定自主對學徒進行技能評價。

(三)培養主體職責。學徒培養的主要職責由所在企業承擔。企業應與學徒簽訂培養協議,明確培訓目標、培訓內容與期限、質量考核標準等內容。企業委託培訓機構承擔學徒的部分培訓任務,應與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培訓的方式、內容、期限、費用、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保證學徒在企業工作的同時,能夠到培訓機構參加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專業知識學習和相關技能訓練。培訓機構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後,對學徒進行非全日制學籍註冊,加強在校學習管理。

三、主要政策制度

(一)建立企校雙師聯合培養制度。企業要選拔首席技師、技能大師、技術能手等優秀高技能人才擔任學徒的企業導師。企業導師要著重指導學徒進行崗位技能操作訓練,幫助學徒逐步掌握並不斷提升技能水平和職業素養,使之能夠達到職業技能標準和崗位要求,具備從事相應技能崗位工作的能力。培訓機構要選擇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強的優秀教師特別是一體化教師作為學徒的指導教師,負責承擔學徒的學校教學任務,強化理論知識學習,做好與企業實踐技能的銜接。

(二)學徒培養實行彈性學制和學分制。承擔學徒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要結合企業生產和學徒工作生活實際,採取彈性學制,實行學分制管理。鼓勵和支持學徒利用業餘時間分階段完成學業。要建立和完善適合彈性學制和學分制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和考核制度。屬於技工院校培養的學徒,累計學分達到規定要求,經考核合格的,可獲得技工院校畢業證書。

(三)實行培訓機構目錄清單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應根據培訓條件、培訓質量、師資力量和校企合作情況確定學徒培訓機構目錄,向社會公開,並進行動態調整。企業可根據自身需求,在目錄中選擇合適的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開展學徒培訓。

(四)健全企業對學徒培訓的投入機制。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於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按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給予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所需津貼資金由企業承擔。企業對學徒開展在崗培訓、業務研修等企業內部發生的費用,可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五)實行學制培訓補貼政策。職工參加學制培訓取得中級工、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的,分別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標準給於企業培訓補貼。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期間,學制培訓補貼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列支;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結束後,學徒培訓補貼按就業補助資金政策執行。參訓學徒符合規定的,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社會保險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學制培訓補貼具體按資金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四、培訓程序

(一)申報計劃。企業應遵循有關政策制度制定學徒培養計劃,在公佈的學徒培訓機構目錄中選擇培訓機構,與之簽訂合作協議,報當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主要包括企業新型學徒培訓申報表(附件)、企業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學徒名冊、勞動合同複印件等材料。陝西省職業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正式運行後,應通過信息系統上報審核。

(二)實施培訓。經審核同意後,企業與培訓機構應根據合作協議確定的分工,各負其責,嚴格實施培訓計劃,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培訓內容,實現培訓目標。

(三)監督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依託“信息系統”實施學徒培訓實名制信息管理,開訓前企業應在“信息系統”錄入參訓學徒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學歷、培訓職業(工種)、學校班次、培訓時間、聯繫方式等基本信息,逐步錄入考核成績、技能等級等情況。管理人員每月隨機登錄一次“信息系統”,利用系統的視頻傳送功能對培訓現場進行實時檢查,每次不少於20分鐘,並同步錄製培訓現場視頻,存入信息系統。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指導糾正。“信息系統”運行前或未開通“信息系統”的企業開展的學徒培訓,企業應建立培訓臺賬,詳細記錄上述有關信息,以備查驗。同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不定期現場督導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視頻或現場檢查情況應作為申報培訓補貼的重要依據。

(四)申報補貼。培訓結束後,企業應通過“信息系統”向當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培訓補貼。培訓補貼申報按培訓資金政策有關規定執行。“信息系統”運行前開展的培訓或未開通“信息系統”的企業開展的培訓,按照培訓資金政策規定提供書面申報材料,經審核後兌現培訓補貼,並應在“信息系統”運行或開通後將培訓有關數據補錄到信息系統。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徒培訓是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途徑,各級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建立與財政部門和企業、培訓機構等單位的協調機制,密切配合,增強合力,全面推進學徒培訓。

(二)規範培訓和管理。各市要根據年度目標任務制定學徒培養工作計劃,組織指導各類企業按規定認真開展培訓。駐陝中央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學徒培訓由各市負責,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監管等部門將建立協調機制,協調指導各市做好駐陝中央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學徒培訓。信息化監管和實地檢查相結合,加強培訓管理。依託“信息系統”實施培訓過程監控和補貼資金使用管理,組織人員深入現場檢查培訓情況,確保培訓過程、培訓結果真實。按照政策規定及時申報、審核、撥付培訓補貼,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強資金安全性,嚴防虛報、套取、私分、挪用學徒培訓補貼資金。“信息系統”運行前各市按月統計上報培訓人數和補貼支出情況,於每年12月20日前將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開展情況分別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三)加強服務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做好學徒培訓經費保障工作,及時足額撥付補貼資金。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工作經費,對學徒培訓教材開發、師資建設、管理人員培訓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對完成學徒培訓任務較好的企業、培訓機構,在設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時給予傾斜。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要提供便捷高效的鑑定服務,按規定落實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要加強培訓政策和典型案例宣傳,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視支持職業培訓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鼓勵引導各類企業積極開展學徒培訓,加快壯大技能人才隊伍,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附件: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 西 省 財 政 廳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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