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鵬遭問詢:實控人變更 是否按規定履行信披義務

新浪財經訊11月13日消息,山東華鵬(603021)收上交所《關於對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事項的問詢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德華與舜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擬向舜和資本轉讓8.42%的股份,同時放棄行使20%股份表決權,持有上市公司表決權比例下降至5.27%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表示了關注。

上交所表示,前期公司公告,2018年12月公司引入的戰略合作方山東振興產業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振興發展基金)向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德華分別提供了2億元、4億元資金支持。2019年3月,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德華以擬向振興發展基金轉讓部分股權為由,申請豁免其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做出的,股票鎖定期後屆滿後2年內每年減持股份比例不超過10%的承諾,相關豁免事項已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對方舜和資本對振興發展基金出資比例為55.51%,並控制其執行事務合夥人。本次交易完成後,舜和資本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從8.06%提高到16.48%,成為公司新的控股股東,並計劃改選公司董事會,擬提名董事會成員9席中的6席。

上交所要求,1、舜和資本替代振興發展基金受讓股權的主要考慮,實際控制人張德華本次股權轉讓行為是否符合前期承諾;2、本次交易實施後,公司、張德華與振興發展基金具體債權債務安排及變化情況;3、交易雙方採取部分股權轉讓、部分放棄表決權的方式進行控制權轉讓的安排的原因,是否已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4、結合舜和資本對公司管理團隊、業務經營的計劃安排情況,說明本次股權轉讓是否可能對公司經營、管理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5、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德華及其關聯方是否存在未清償對公司的負債、未解除公司為其負債提供的擔保等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此外,上交所還就本次交易相關方開始接洽的具體時間和主要過程,說明相關信息披露是否公平,並提供本次交易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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