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概論(一)辯證法的由來

“辯證法”一詞源於希臘文δνaλεxειx(τέχνη),本義是談話的藝術,在議論中發現矛盾,並且克服這些矛盾。亞里士多德說“芝諾是辯證法的創立者”,黑格爾認為辯證法起源於古希臘埃利亞學派。而芝諾是埃利亞學派哲學家巴門尼德的學生。

埃利亞是古希臘的一個城邦,這些人大約活躍在公元前5世紀左右。稍晚一些,雅典城邦又興起了“智者學派”,他們熱衷於修辭的表達,概念的辨析以及喜歡到處找人進行辯論,著名的古希臘七賢,說的就是當時的七位智者。辯證法對他們來說,成了辯論的工具,一時間被認為是玩弄概念、混淆是非的同義詞。

辯證法概論(一)辯證法的由來

當智者們用辯證法進行詭辯的時候,蘇格拉底反其道而行之,用辯證法作為反對詭辯論的工具,通過問答法去詰難對方,使得對方陷入邏輯矛盾的境地。從而使得辯證法脫離了詭辯邏輯,重新回到發現矛盾、克服矛盾並且指向真理。

到了柏拉圖時期,辯證法除了繼續發揮“詰問對方以得到真理”的作用之外,還被當作研究“理念”的性質和互相關係的一種思維方法。到了亞里士多德手裡,辯證法發展成一種系統的邏輯方法。中世紀時期,辯證法被作為論證神學的工具來使用。

辯證法概論(一)辯證法的由來

康德在哲學中運用了“辯證法”,他把辯證法看作理性在認識過程中必然產生的謬誤和背反。但是他同時又認為思維的辯證性是不合理的存在,是一種“幻相”。辯證法在康德哲學中只有“否定意義”,黑格爾在保留其“否定意義”的同時闡述了其“肯定意義”。辯證法正式成為一種重要的哲學思維方法,在對立、矛盾中進行思維活動。

辯證法概論(一)辯證法的由來

發展到了馬克思時期,馬克思將“實踐”作為其哲學的重要特徵,從此開闢了“實踐辯證法”時代,在此之前的各種形態統稱為“理論辯證法”,用馬克思自己的話來說:“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這種解釋世界的哲學,可以稱之為理論哲學,而後者可以稱之為“實踐哲學”。在實踐哲學中,理論和實踐是對立統一的,它即解釋世界,又強調改變世界,解釋清楚世界的落腳點是改變世界,並不是說“實踐哲學”是反對“理論哲學”的。辯證法因為這種哲學性質的不同而產生了具體的區別。

在理論辯證法中,解釋世界是占主導地位的,實踐活動是處於從屬地位。實踐辯證法中,二者關係恰好相反,如果只是單一的強調某一方面,而不是從對立矛盾關係中考慮二者關係,這本質上已經不是“辯證法思維”了。理論辯證法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樸素辯證法、否定辯證法、思辨辯證法。最後馬克思將發展成熟了的理論辯證法,批判性地運用到了自己的實踐哲學中去了。這四種辯證法之間的區別和聯繫,我們再分別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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