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湖南離職員工當掮客:與前同事合謀套取資金6億多

裁判文書網近日披露了一則前銀行員工夥同中行湖南省分行管理人員,騙取銀行資金的案件。離開中行六年的黃勇,充當銀行與企業之間的掮客,利用與銀行前同事時任中國銀行湖南省分行國際結算部總經理周某的關係,搖身一變成為企業老總,為企業申請授信暢通無阻,並從中牟取利益。

最終,這場騙取銀行資金案件,造成了中行湖南省分行4.36億元的逾期。充當掮客套取“中間商差價”的黃勇,也因騙取金融票證罪、行賄罪,獲刑5年。

一場銀行與企業的飯局

2012年11月,已經從中國銀行湖南省分行辭職六年的黃勇參加了一場普通的飯局。在這場飯局上,坐著時任中國銀行平和堂支行行長李某、時任中國銀行蔡鍔支行副行長王某,還有金沐公司的老闆勞某。

很快,經過銀行前同事的介紹,黃勇和勞某熟絡起來。兩人交談期間,勞某表達了金沐公司的融資需求。勞某表示,由於金沐公司授信額度不夠,目前項目還有2億元的缺口。這時黃勇對勞某表示,其能夠幫助提高金沐公司兩個億授信,如果增加額度成功,需要按照增加額度的2.5%給予好處費,同時還可以幫助勞某實際控制的金酉公司增加9000萬元的授信額度,勞某當即表示同意。

在一開始,勞某對黃勇的“能力”尚有懷疑。2013年春節後,黃勇開始在金沐公司上班。勞某發現,王某和周某經常不經意出現在黃勇的辦公室裡。勞某趕忙聘請黃勇為金沐公司總經理,併為其辦理了五險一金,全權委託其為金沐公司融資。

大權在握的黃勇和前同事周某達成了合作協議。2013年,黃勇邀請周某到金沐公司敘舊,主要溝通金沐公司增加貿易融資額度事宜,請周某費心關照。黃勇和周某約定,一旦融資額度提升,周某將獲得一定的股份,並從2.5%的好處費中分出一部分。周某同時表示,錢暫時放在黃勇那裡,如何投資由黃勇負責。

搞定了“內應”的黃勇,迅速行動起來。他不僅充當財務人員修改金沐公司財務報表,將數據進行虛增,還充當銀行工作人員,代為編造《授信調查報告》。同時,勞某提供偽造的交易發票,虛構交易及隱瞞資金用途等手段編造虛假的授信資料。很快,勞某迫切期待的2個億的增加授信獲得了批覆,黃勇還連帶著將勞某另一家公司金酉公司的授信由3000萬增加到了1.1億。

被壓制的質疑聲音

面對如此大額又迅速擴張的授信,中行系統內部也傳來了質疑聲。

據時任中國銀行平和堂支行行長李某回憶,2013年6月,黃勇和勞某找其提出給金沐增加2億的授信,李某認為黃勇要求提高額度不符合常理,銀行給民營企業3.2億的授信額度太高,風險太大,並且,金沐公司2011年是9800萬元的授信額度,2012年增加到1.2億,2013年就增加到3.2億跨度太大,沒有一個遞增過程。

黃勇對其表示,只管負責往上報就行了,“省行那裡的審批環節他可以擺平”。在李某看來,黃勇與周某3、王某7關係非常好,左右了吳朝剛的人事任免以及相關公司的授信。“其壓力來自黃勇和王某7,在其眼裡黃勇就等於周某,得罪黃勇就等於得罪周某。”

被左右的人事任免的吳朝剛,是質疑這筆業務最激烈的人之一。在審批金酉公司1.1億授信時,時任中國銀行湖南省分行國結部風險管理團隊主管的吳朝剛即對上報授信的李某表示不會批准。然而,在周某的過問下,這筆授信最終迅速得到了批覆。

不久之後,黃勇如法炮製,意欲將金沐公司的1.2億授信增加為3.2億。作為風險負責人的吳朝剛讓操作業務的客戶經理不要報這筆授信,“就算報上來也會壓著”。然而,周某自然對這個“攔路虎”除之而後快,隨後,周某以提拔為由要將吳某調到支行。覺得很奇怪的吳某問李某其中的關係,才發現站在這筆授信背後的男人,黃勇。被逼無奈的吳朝剛,經由黃勇說情,最終被調到了保函團隊。

目睹這一切的李某,配合著黃勇和周某,為勞某手下兩個公司分別申報授信1.1億和3.2億。他驚奇地發現,“(授信)上報蔡鍔支行後3天省行就審核批覆同意,真是快的不合理,以前至少是一個月以上,何況還是這麼大的金額”,去年省分行研究好久駁回的6000萬元金酉公司的授信,在黃勇手裡,“省行十多天就給金酉公司批了1.1億元的授信額度”。

在這個過程中,黃勇共分得好處費1063.7萬元,並將29萬元現金送給周某,用於行賄。他拿著剩下的錢財四處置辦房產,和放高利貸。

銀行員工與企業主“同歸於盡”

常與銀行接觸的企業總會發現,因風控的原因,銀行貸款審批慢,週期長,反覆開會討論。而在本案中,剛上報的授信,僅過三天即可獲得批覆。3000萬變1.1億,1.2億變成3.2億,面對眾多的質疑聲,身為國際結算部總經理的周某,“頂住壓力”,一路開綠燈,這又是何故?

作為質疑者之一的吳朝剛的證詞,隱約透露出一個事實。吳朝剛表示,在2012年11月辦理茂森公司融貨達業務審批時,茂森公司成立不滿2年,不符合融貨達的准入條件。周某介紹說黃勇是茂森的總經理,想做融貨達。公司是賀偉的,黃勇說賀偉請他過去幫忙。

這是否又是一起黃勇充當掮客,從中謀取利益的案例,不得而知。不久後,這筆授信成功獲批,周勇也在一場銀行與企業家的飯局上“跳槽”到勞某的公司。

在擺平質疑聲,成功為勞某獲得大額授信,並套出錢款後,賀偉的公司出事了。周某和黃勇找到勞某,提出讓勞某借3000萬元給這家公司還銀行貸款,否則整個湖南的“融貨達”產品都會出問題。勞某無奈之下將其實控的另一家德奕鴻公司提供給黃勇使用,幫助該公司首次還貸3000萬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還上這筆3000萬元之後,還有另一筆3000萬貸款待還的賀偉跑了。慌了神的黃勇和周某再次找上勞某,讓其繼續幫助還款,甚至威脅金沐、金酉公司的“融貨達”融資也會受牽連,要壓縮金沐、金酉公司的融資額度和週期。勞某不幹了。

鬧掰了的黃勇、周某和勞某走上了同歸於盡的道路。在周某的操控下,中國銀行湖南省分行開始壓縮給金沐、金酉、德奕鴻公司的融資額度和週期,直到2014年11月份,其資金鍊斷裂。

2016年9月,黃某被捕,周某、勞某也被另案處理。根據調查,黃某三人利用金沐公司、金酉公司、德奕鴻公司,累計套取中國銀行資金6.52億元,截至案發時,逾期本金4.36億元。

2018年12月,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審理黃某騙取金融票證罪、行賄罪一案,兩罪並罰判處黃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對扣押在案的贓款購買的多處房產處理後返還中國銀行。

2019年9月19日,黃某不服上訴後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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