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資質申報常見問題

工程勘察資質申報常見問題

1、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設計、岩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三類岩土工程(分項)乙級專業資質的一項或兩項,可以申請岩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嗎?

不可以。具有三項岩土工程(分項)專業乙級以上資質,可申請岩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2、企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企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包括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註冊人員、非註冊人員和技術工人,年齡限60週歲及以下。

3、企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是如何要求的?

 企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是指經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行業、中央企業頒發的,或省級人事主管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

4、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只需申報1人嗎?

是的。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是指企業中對工程勘察業務在技術上負總責的人員。對於企業申報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申報兩個及以上工程勘察專業資質的,只需申報1人,此人的個人業績應為本次申報的資質類型中的一種。

5、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必須是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嗎?

不是。但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不是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的,應具備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6、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對個人業績是如何要求的?

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個人業績應為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完成的本專業工程勘察業績。申請綜合資質或兩個及以上工程勘察專業資質時,應提供其中某一工程勘察類型項目業績。

7、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可以同時作為註冊人員或非註冊人員之一進行申報嗎?

可以。但其學歷、職稱、經歷、業績等指標,要分別滿足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註冊人員(或非註冊人員)的要求。

8、一個註冊人員同時具備兩個及以上註冊執業資格,在資質申報時,是否可以重複計算?

不可以。當一個註冊人員同時具有兩個及以上註冊執業資格,作為註冊人員考核時,只認定一個專業的註冊執業資格,其他註冊執業資格不再作為相關專業的註冊人員予以認定。如一個註冊人員同時具有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兩個註冊執業資格,資質申報時,只能選用其一,不能同時作為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和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進行申報。

9、申報工程勘察資質時,是否可以將註冊執業人員作為非註冊人員進行申報?

可以。註冊人員作為非註冊人員申報時,可提供註冊證書認定其專業,其學歷水平、職稱等級、從業經歷、個人業績等條件仍需滿足《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對非註冊人員的要求。

10、 涉密的項目業績是否認可?

 不認可。

11、已辦退休手續,但尚未到60週歲的人員是否可以作為資質標準要求的人員予以認定嗎?

可以。除按工程勘察資質標準所稱主要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提供的身份、學歷、職稱、合同等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原聘用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覆印件。

12、企業業績、個人業績為近5年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項目業績,時間如何計算?

近5年是指自企業申報年度起逆推5年。如企業申報年度為2015年,則近5年業績年限從2010年1月1日起算起。

13、申請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岩土工程專業資質、岩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分項專業資質,對企業的岩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業績是如何要求的?

岩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業務包括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四個業務,企業業績類型應至少涵蓋上述4個業務中的2個,應是與建設單位(業主)獨立簽訂的合同業績。

14、非本單位獨立完成的工程勘察項目業績是否認可?

不認可。

15、申請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對固定工作場所及室內試驗場所是如何要求的?

申請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主要固定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3000m2。工作場所屬於自有產權的,需提供產權證書複印件;屬於租用的,需提供出租方產權證書和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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