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於明年2月份開工!永春縣留安山東路道路工程審批公示

將於明年2月份開工!永春縣留安山東路道路工程審批公示

近日,永春縣人民政府網發佈了《泉州市永春生態環境局2019年11月12日擬作出審批意見的建設項目公開(永春縣留安山東路道路工程)》。

將於明年2月份開工!永春縣留安山東路道路工程審批公示

【原文如下↓↓↓】

泉州市永春生態環境局2019年11月12日擬作出審批意見的建設項目公開(永春縣留安山東路道路工程)

一、根據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泉州市永春生態環境局依法對擬作出審批的永春縣留安山東路道路工程意見進行公開。

  公開時間:2019年11月12日—11月18日(5個工作日)。

二、項目名稱:永春縣留安山東路道路工程

三、 建設地點:永春縣桃城鎮留安社區、長安社區、化龍社區、張埔社區

四、 建設單位:永春縣大鵬城市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五、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福州閩涵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六、 項目概況:

  項目用地面積約188519平方米,全長約2736.691m,路寬36m,雙向4車道,設計時速50km/h,路面鋪設瀝青混凝土,道路等級為城市主幹道。建設道路、水渠、涵洞、人行天橋、給排水管道、電氣及照明、電力排管、通信管道、綠化、交通及安全設施等。

七、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水環境:

  施工期生產廢水經集水管集中收集後通過隔油沉澱池處理後,回用於施工場地灑水抑塵,不外排;改建新河道及渠道,引導原溪水流排出;生活汙水依託現有周邊環境衛生設施進行處理。營運期路面徑流雨水經雨水口收集後通過區域雨水管網系統排入桃溪。

  2、大氣環境:

  施工期道路及作業場所及時清掃、灑水,施工運輸過程中加強防護,減少粉塵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營運期加強交通管理,定期清掃和灑水,落實道路隔離帶、防護林和景觀綠化規劃。

  3、噪聲環境:

  施工期間,分段集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儘量避開居民休息時間。應選用低噪聲設備,並採取有效的隔音、消聲和減振等降噪措施,施工噪聲執行《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限值標準。

  4、固體廢物:

  施工期做到挖方隨挖隨運隨填,文明施工,建築垃圾及時清運。營運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後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5、生態環境:

  剝離表土層堆放於臨時堆場,用於後期綠化和土地復墾;做好各項水土保持設施和措施,避開雨季施工,做好排水工作。

八、公眾參與

  無

九、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無

十、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覆決定要求聽證。

十一、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範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繫方式:

  地址:永春縣行政服務中心三區

  郵編:362600

項目資料

項目擬於2020 年2 月開工建設,預計2022 年12 月施工完成。

一、項目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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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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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理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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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丨綜合泉州市永春縣人民政府網、都教授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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