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兒子交30萬首付,叫兒子兒媳還貸款,岳母不同意怎麼辦?大家給個意見?

yilv123


兒子兒媳,這應該是婚後的稱呼,最起碼應該是已辦理結婚登記。但是岳父岳母能理直氣壯提出不願意,又好像是未登記前講條件,不然就不登記結婚的狀況。

岳母不同意憑什麼?房子是彩禮約定,還是公婆有錢不啃白不啃,還是前有兒子公婆全款買房如今僅首付分配不公。

這個問題外人無法幫忙,當公婆的就三個路可走:(一)堅持首付,其餘讓孩子自力更生還貸,房子在孩子名下;(二)公婆首付還貸,房子在公婆名下,前提是公婆有錢有可靠收入;(三)孩子還貸孩子名下,公婆可在本身收入正常情況下每月貼補一定資金幫助還貸。

不論是婚前婚後,無論能否引發婚變,我認為一是愛孩子的要量力而行,二是愛不能溺愛。


泰山木32140178


我有一個兒子去年本科畢業在省城打工,月工資只有4500,付完房租生活基本開支,至多剩1000元。

我家生活在一個四五線的沿海小縣城,夫妻靠工資生活,月收入約1.1萬。在體力能支撐條件下,兼職可賺月收入約5000元。生活成本月均4000元。目前住在2000年購買的全款房內。

考慮到兒子未來娶媳婦之事,我在2015年花(106+2.3)萬全款買下一套新房和15萬的一個車位,2019年花40萬裝修好。總共約163萬。這一筆就耗盡了我們夫妻倆近18年的全部省吃儉用,還負債約10萬(裝修貸)。

本人今年57,未來5年內,繼續奮鬥,計劃節存40萬,以備兒媳彩禮(5~10萬)、婚禮開支(8~10萬)、孫子或孫女滿月(3~5萬),小車(15~20萬)用。

不考慮未來親家的陪嫁。新房產權證、小車行駛證只有本人名,未來的小兩口只有使用權。

15~25年後,我們夫妻可能過逝了,所有財產包括理財保險、人身意外險等均作為遺產,會通過公證轉給兒子。

假如未來兒媳安分守己,小夫妻努力工作,仍然無法應付生活開支,我可以考慮月均支援5000元,但房、車不可能加名。

對於親家困難,我可以在能力範圍內適當幫助。

假如兒媳是獨生女,親家沒有退休金什麼的,贍養由小夫妻倆承擔。

假如兒媳來自非獨生子女家庭,親家年老生活無保障,其贍養由兒媳去承擔相應均等份額。

對於無節制地拿小家庭財產去幫扶孃家的兒媳,我的做法是首先切斷我給他們的經濟支援,其次設法讓他們離婚。

好吃懶做,不工作,不做任何家務,期望靠別人養的女孩,非誠勿擾,一邊去。


P水至清


最近看了很多關於孩子結婚彩禮,婚房分配問題,也來說說自己的觀點,本人過幾年就是準丈母孃了,關於女兒結婚要不要彩禮沒有要求,要看婆家自己了,給也行,不給也行,或者意思意思就行了,因為日子是孩子們自己過不需要因為結婚而有很大的經濟負擔,2.關於房子肯定要有的,不想讓自己孩子沒有一個溫暖的窩,我是想的倆家一起出錢給孩子買房或者付首付,房產也寫倆個人名,這樣孩子們心在一起一起努力才會過好日子,我希望我女兒幸福就行😊,其實什麼事都真的為孩子們好就行了,讓孩子夫妻同心就好,3最重要的還是要讓孩子有自己的事業,有本事,有錢賺才是最重要的,沒必要為了一點婚前財產而糾結。


暖陽39


我們就給兒子兒媳的婚房交首付,寫他們倆的名字,他倆還貸款,這樣公平。

平時吃喝在我家我管,不要他們倆交生活費。我有退休金,老公還沒有退休,我們付餘的下錢,以後他們倆有事兒了,再補貼孩子們些

前提是,把我們老兩口的養老錢先攢下,雖然我們都有醫保,但那是九牛一毛,等有了大病,孩子們也有孩子了,也是一家人家呢,儘量不要給孩子們添麻煩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用戶4037399115495


你已經做的很好了,我對象她爸媽叫他們出20萬,我們家出十萬他們的捨不得,我也是醉了,真是噁心,就知道看到這肯定有人要碰我,先別急,有很多事沒說了,說噁心是因為他們自己說的三句話,一把你當親生的,二我們的以後都是你的,三以後也給你買輛混動車,我就呵呵了,誰信誰sb,本來根本就沒要求他們家買房,誰叫對象不是東西,訂了婚就去KTV摸小姐,這也就算了還網賭,還在網上借款轉借給別人,我承認眼瞎看錯了人,但是這位阿姨站在我的角度我覺得做的可以了


影視旋風


題主說“我給兒子交30萬首付,叫兒子兒媳還貸款,岳母不同意怎麼辦?”題主請大家給他個意見和建議!

來,現在的兒媳,未來的婆婆——給你提倆建議吧!

建議一、明確房本上名字問題!

題主只說了"我給兒子交30萬首付",沒說買的房子產權到底歸誰?

如果房子在你兒子名字下面,但現在你卻要讓兒子兒媳共同來還貸款——別說你親家了,就算旁人看來,好像也總感覺哪個地方怪怪的呀!

所以第一個建議——建議題主,你拿出30萬首付給兒子兒媳買婚房,房本寫上兒子兒媳的名字,因為後面的貸款也是需要小兩口去承擔的呀!房產當然就該歸兒子和兒媳共有啊!

中國老傳統,婚房好像總該男方置辦的吧,但現在公公婆婆經濟條件有限啊,只能付首付,小兩口當然也要理解啊!

建議二、全款給兒子買婚房!

題主如果是給兒子買房子,房本上只有兒子的名字!

題主既然想要兒子擁有乾乾淨淨的婚前財產,那就不能把兒媳婦拉進來還貸款啊!

所以第二個建議——建議題主全款買房!

如果條件有限,只能付首付,那麼以後的貸款當然也只能由你們老兩口來承擔啊!

題主算盤打得太精,但也不能讓兒媳婦來做冤大頭啊對不對?

畢竟要做一家人的,畢竟你也希望兒子兒媳能一輩子白頭到老的啊!

我是張薔薇,一位從醫文青+嘮叨主婦。

喜歡我可以關注我,每天聽我講述世間故事,分享人生經驗!


張薔薇啊


第一句,我給兒子付首付。第二句,餘款由兒子兒媳承擔。一點虧不讓,經緯分明。怕自己太不佔理,被人罵,然後把房產證的名字含糊而過,直接說岳母不同意。

你心疼兒子,很理解,但傷害別人心疼自己兒女的做法罵死你都不虧。

如果真把兒媳看成跟兒子一家人,會說我給兒子付首付嗎?應該是我給兒子兒媳付首付吧?如果沒看成一家人,又有什麼資格做攪屎棍要求兒媳承擔尾款?不應該是他們小兩口商量怎麼把自己的日子過好嗎?你們橫加一槓還要怪對方父母合理的拒絕?你們怕離婚別人爭奪財產?別人就活該智商低受到傷害?你無情還要怪別人在合理範圍內的自保?

兒子總是說母親不容易,請問母親的不容易就可以作惡施惡讓人家不容易嗎?別人容易就活該受到傷害嗎?不容易不應該更要珍惜子賢子孝施予更多的福報給自己積福嗎?非要弄到雞飛狗跳一家人不得安寧才能說過的容易過得幸福?什麼時候過得不容易是施惡的代名詞了?是作惡多端的合理化了?過得容易就活該受到人為傷害?

在此,我建議男方跟自己母親過吧,千萬別讓別人佔了便宜,自給自足,自產自銷。孩子永遠姓你們家的姓。還有很想問問男方母親,當初你為啥吃虧嫁給男方的父親,咋不自給自足給自己的父親。當初你咋不把你孃家的東西都帶給男方父親?

至此,我覺得人生是奧特曼打小怪獸,能不能打得贏是自己的本事而不是禍害別人,當然,受了傷害的所有小寶寶應該不忘自己要走的路,別沉浸在別人給你的傷害裡反覆進行無數次的二次傷害。別跪著求生,也別硬到一掰就折,過好自己,遠離傷害。


椎間盤突出患者


岳母不同意,估計是因為涉及房產歸屬的認定問題。

這麼說吧,如果父母付首付,並且登記在他們夫妻名下,那這套房子屬於他們夫妻共同財產,那我想岳母應該是不會不同意。

但是,如果父母付首付,並且登記在男方名下,再由雙方共同還貸,這個時候的產權歸屬就具有不確定性。事情存在不確定性,那對於女方來說,可能是相對不利,所以岳母才會不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這是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們原則上理解這裡的付款是指全款付款。但是,這個畢竟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這是進行贈與約定。例如,你們可以約定這個贈與是對兒子的個人贈與,不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那這個就是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當然,因為夫妻共同還貸,到時候女方也可以就共同還貸所對應的增值部分進行主張,但價值相對就少很多。


葉律師


本來不想回復的。看大家都在罵岳母,還是說兩句。

你買房的時候兒子兒媳結婚沒。

你首付你兒子媳婦知道不,寫的誰的名字?

不全款,要兒子兒媳貸款你們兩家人商量沒?

舉個例子,我周邊實際發生的,婆婆和兒子婚前共同的錢,兒子的錢婆婆保管的,首付一套房子,寫的婆婆的名字。婚後要求兒子媳婦一起還貸款,說房子早晚都是他們的,哄著女方還出了幾萬裝修費。你猜現在這房子怎麼了?

人家吵架,張口閉口就是房子和女的沒關係!!!


走切當尼姑


岳母為什麼不同意?怕是這個問題之外還有什麼內情吧。不然,白得了已得首付三十萬的房子,只是還還貨款,岳母卻要反對,那絕對不是親的。

看問題中的稱呼,應該是兒子兒媳已經結婚了。這時侯,你交了30萬首付的房子,要求兒子兒媳還貨款,那麼這套房子到底算誰的,只有弄清了這套房子的產權,才能釆用相應的方法。

一,如果房產證是你的名字,你要求你兒子兒媳還貸款是不合理的。要知道,房子的繼承權可不只是兒子的,還有你的父母和其他子女,而且兒媳還沒有繼承權。所以,你可以先將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你兒子兒媳的,在要求兒子兒媳還貸款。這種情況下,如果兒子的岳母還會阻擋,那才是真的糊塗了。

二,如果房產證是你兒子的名字,可以再加上你兒媳的名字。因為雖然婚姻存續期間,收入歸夫妻雙方共有,但只寫兒子的名字,又是你的首付,如果出了意外,你們強調是你的贈予,可能還會產生一些口舌或矛盾。加上兒媳名字的話,可以讓她安心,女兒的利益有保障,兒子岳母當然沒有理由再反對了。

三,如果房產證上是兒子兒媳的名字,岳母還是反對讓兒子兒媳還貨款,那你完全可以告訴岳母,要還就還,要不還就更改房產證上的名字,贈予其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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