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霰景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系列評析】之二:莫做不義之財的臨時“保管員”

近日到東營市廉政教育中心參觀學習、接受教育的人們會發現,廉政教育展廳新增了警示內容——《霰景亮涉案物品實物展》。所展涉案物品包括:金條、玉石、首飾、古玩、字畫、手錶、手機、購物卡、象牙製品、年份茅臺酒……這只是霰景亮236件涉案物品中的很少一部分。另據瞭解,霰景亮最終被收繳違紀所得858萬餘元、涉嫌違法所得834萬餘元。

【霰景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系列評析】之二:莫做不義之財的臨時“保管員”

案發前,為了藏匿這些贓款贓物,霰景亮絞盡腦汁,最後藏匿在了老家臨朐縣一個小山村的親戚家羊圈內2米深的地下。他自以為這樣就能瞞天過海,殊不知貪腐得來的不義之財,不管藏得多隱蔽,都躲不過執紀執法者的“火眼金睛”,也遲早會成為定罪量刑的證據。

【霰景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系列評析】之二:莫做不義之財的臨時“保管員”

習近平總書記早就提出警告:“那些大貪鉅貪,最後不就當了一個財物保管員嗎?就是過了個手,最後還要還財於民、還財於公。不要做這樣的事情。”

對總書記的諄諄教誨,總是有人不當回事。他們被貪慾矇蔽了心智,利令智昏,置黨紀國法於不顧,膽大妄為,大肆斂財,成為千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但費盡心思攫取的不義之財,並沒有讓他們過上幻想中的“美好生活”,反而成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聚斂了這麼多錢,花又不敢花,用也不敢用,整日裡東躲西藏、提心吊膽,淪為了一刻不得安生的“金錢奴隸”,哪兒還有心思和時間去享受,要這麼多財物有什麼用,到頭來還不是落了個人財兩空的悲慘結局?

【霰景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系列評析】之二:莫做不義之財的臨時“保管員”

古人云:“良田千頃不過一日三餐,廣廈萬間只睡臥榻三尺。”道理如此淺顯,為什麼就是有人想不開、放不下?貪心不足,慾壑難填,甘做現代版的蝜蝂:“日思高其位,大其祿,而貪取滋甚,以近於危墜,觀前之死亡,不知戒”,直至“極其力不已,至墜地死”。如此結局,豈不悲哉?

“世路無如貪慾險,幾人到此誤平生。”宋代大儒朱熹的這句警語,至今仍如黃鐘大呂,令人讀罷心生戒懼。抵抗不了眼前的利益誘惑,就會葬送未來的平安幸福。道理並不難懂,關鍵看怎麼去做。貪慾指引的是一條不歸路,不義之財的臨時“保管員”,不當也罷!(東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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