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省羅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所盜之物不是錢財,而是果樹!一起來看看……
![雲南羅平:車釐子自由 不是靠這種方式實現的!](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圖源網絡)
案情回顧
在羅平縣G324國道殷德加油站對面有片果林,有一天,被告人王某榮看著果林枝繁葉茂,長勢較好,而部分棗樹還掛了果,不由起了貪念。他想,這麼好的一片果樹若是盜為自己栽種,等碩果累累之際拿去賣定能大賺一筆。於是,2019年6月28日夜晚,趁著天黑地裡沒人,王某榮來到果園內,偷走了牛某林家163棵棗樹、23棵車釐子樹。
次日,原告牛某林的父親來到果園時,發現果林空出一大片,部分棗樹與車釐子樹一夜之間莫名少了許多,於是報警。
該案立案偵破後,被告人王某榮對盜竊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認罪悔罪。而被盜走的果樹經鑑定,價值6412元,公安機關依法追繳了159棵棗樹發還給失主牛某林。
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王某榮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法院審理
羅平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榮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412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盜竊罪。
鑑於被告人王某榮自願認罪認罰,部分贓物已被追回併發還失主,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判處被告人王某榮犯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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