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今天看了一個傾訴故事,一個女人說自己跟老公在一起11年了,為老公生了兩個孩子,打掉了四個孩子,可是老公還是出軌了。這個軌出得底氣十足,即便被發現了,依舊正大光明地跟小三你儂我儂。當小三無下限侮辱自己的老婆的時候仍舊無動於衷,甚至還動手打老婆。

饒是如此,女人仍舊不願意離婚,她覺得自己這輩子都離不開老公了。

但我在想,假如此時有個高富帥對她呵護有加,愛得專一又熱烈,她還會覺得自己離不開這個出軌又家暴的老公嗎?怕不是恨不得立馬坐在民政局,把結婚證換成離婚證吧。

只是生活中還沒有出現超出眼前丈夫能夠給到的利益的人,來讓她離開。

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沒錯,我說的是利益,雖然她一直強調自己太愛老公了,又或者是自己不甘心讓給小三,但是說到底,很多這樣的女人,不過是喪失了獨自生存的能力,說是想給孩子一個家,其實不過是想給自己一個生存的依靠,儘管這個依靠非常不靠譜。

心理學上有個概念叫沉默成本謬誤,它指的是人們常常會沉溺於過去付出的時間、金錢、精力成本中,最終選擇了非理性的行為方式。

就像這個故事中的女主,也像很多在兩性關係中不幸福,卻仍舊捨不得放棄的男人/女人,他們捨不得曾經的付出,就像電視劇裡經常出現的那句臺詞——“我把整個青春都用來跟他在一起了,我怎麼可能放棄”。

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人們往往很難意識到現在放棄就是成本損耗最低的時候,越往下“堅持”,成本會越高,最終虧損最嚴重的其實還是自己。

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黃奕跟前夫黃毅清瘋狂互撕而頻頻上微博的時候,我身邊的人都非常詫異,當年她也挺紅的啊,怎麼這幾年作品不見有,茶餘飯後讓人垢笑的新聞卻一條接一條,當年她跟聶遠演的《上錯花轎嫁對郎》真的讓我印象很深刻,她演的李玉湖古靈精怪又聰慧,真的是好看又靈氣十足的女孩子,後來又出演了《還珠格格》第三部,可以說也是家喻戶曉了,一起合作的馬伊琍今年還拿了不少大獎,而黃奕卻快查無此人了。

這一切很大程度上都毀於跟黃毅清的恩怨糾葛,即便離婚後也是各種撕扯不斷,她的新聞,一開始大家還津津樂道,後來也都紛紛表示“希望他們不要再上熱搜了”,我覺得黃奕值得慶幸的就是,她終於擺脫了這個男人。

也許她在這個過程中幾乎葬送了自己的事業,但是從成本上來看,及時止損就是賺到了,畢竟前段時間黃毅清又攤上事了,而無論什麼事,再也和她黃奕沒有瓜葛了,她也可以重新開始她的生活了。

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一個人最好的時光,一是被耽誤的過去,二是離開垃圾人的此刻。

有些人會心生怨念地說“我的人生被他毀了,憑什麼放過他讓他好過?”,然而我想說的是,如果你有什麼殺敵八百而不損分毫的辦法,那麼我強烈建議你一定要治一治他,但如果沒有的話,為什麼往後餘生還要把自己為數不多的青春都搭在一個爛人身上呢?他是不痛快了,可是你的人生也徹徹底底毀了呀,值得嗎?

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有一個阿姨,確實一生就踐行出了這麼一個道理:跟爛人糾纏,讓他不痛快,然而被毀掉的,往往是女人。

阿姨跟爛人結婚沒多久就發現其實他是個好逸惡勞,只會花錢不想賺錢的男人,但是當時剛結婚不久,家裡人都勸她,忍忍吧,離婚你還怎麼在村裡抬起頭(我想說離了婚也不是非得待在村裡),於是她選擇忍,反正這個男人至少沒有出軌也沒有酗酒賭博,就是懶了些。

於是阿姨一個人的工資要養活兩個人,後來有了孩子之後,從懷孕到生子,她只休息了一個多月,出了月子之後馬不停蹄賺錢養家養孩子,每當別人委婉說她老公不好的時候,她總是說“他對我還是挺好的”、“至少心裡有這個家”、“他還是個好男人的,不抽菸喝酒賭錢,也不出去找女人”.......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好男人的標準一再降低,明明那些是他們做人的基本,卻成了好男人的標準。

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後來那個人還是讓阿姨失望了,男人出軌了,一個喜歡搔首弄姿的寡婦,還帶著孩子。但是男人連遮掩都沒有,他以為阿姨忍不了,會痛快離婚,結果阿姨死活不願意,她不希望自己在婚姻裡付出那麼多,卻還是讓狗男女好過,於是憋著一口氣,死活不離婚。

然而這也阻止不了男人出去跟小三鬼混,多年的撕扯,阿姨咬死不放,日子過得真的很憋屈,全靠一口怨氣撐著,後來有一次身體不舒服,阿姨去做了檢查,結果查出了癌症,治不好的那種,扛不了幾年就過世了。

這麼多年的撕扯,阿姨過世的時候男人挺開心的,沒過幾個月就不顧阻攔娶了小三,開開心心跟小三過日子去了。

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不知道九泉之下的阿姨覺得值不值得,但是從外人看來,她耗費一生,把自己搭進去了,也沒有影響男人和小三的感情,如果能夠重來一次,或許她也會想要果斷放棄,然後追求自己的幸福吧。很多女人不就是這樣嗎?窮盡一生,越是捨不得當初的付出,越是不想讓對方好過,結果自己越是難過。

總是等到人生的最後時刻,才幡然醒悟,可惜為時已晚。

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也不是說被傷害的人沒有資格懲罰爛人,只是覺得人生短短几十年,明明還有那麼多美好的生活方式沒有去嘗試,那麼多靚麗的風景沒有去遊覽,就這麼守著一個不值當的人,總覺得太浪費了。

2020年都快來了,居高不下的離婚率也在告訴我們一個觀點:瀟灑的單身,比糜爛的婚姻要快樂多了,連這樣的婚姻都能忍,什麼樣的工作還能比這累呢?

在婚姻裡被傷害的女人,你為什麼“捨不得”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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