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水泥工買了幹活的材料,活又沒接到 討要30元工錢 最後賠了50倍醫藥費

「臨海」水泥工買了幹活的材料,活又沒接到 討要30元工錢 最後賠了50倍醫藥費

圖源於網絡

昨天上午,臨海桃渚的水泥工老楊打了一通電話後,心裡拔涼拔涼的。原來,他被人放了鴿子,之前跟當地一戶人家口頭約定好的美縫活黃了。

這份美縫活是老楊本月初接的,當時,老楊夫妻倆一起為王女士家搬運裝修材料,老楊看到王女士家的地磚美縫還沒做,想接下這份活,便主動詢問王女士。

“當時她口頭答應過我,讓我來做。又有活可以接了,我心裡蠻高興的。”老楊說,“搬運材料的工錢之前說好是330元,我想著有回頭生意可以做,就只收了王女士300元的工錢。”

雙11當天,老楊讓女兒趁著有優惠的時候網購了300多元的美縫劑。11月13日上午,老楊電話聯繫了王女士,想要確認美縫的做工時間,但王女士告訴他,自己已經找了他人做美縫。

之前談好的活說黃就黃,老楊很生氣,決定去找王女士理論,想討回之前沒有收的30元工錢。因為老楊心有不滿,他覺得自己平時做的都是散工的活,這次接了王女士的活,還特地去買了美縫劑,“現在美縫的活丟了,美縫劑也白買了。”

然而,王女士認為,找工人是她的權利,她不同意再給老楊30元錢,“工錢是他自己提出來要少收的,而且當時美縫的活只是口頭答應讓他做,後來我得知自己有親戚也在做美縫,所以就想給自家人做,這個也合情合理。”

由於當時兩方意見不一,老楊和王女士發生爭執,爭吵不休還動起了拳腳。事情一下子鬧到了當地派出所。

對此,臨海市公安局桃渚派出所瞭解了雙方的具體情況後,經過耐心勸說,並由桃渚鎮駐所調解室專職調解員進行矛盾糾紛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協議,由老楊向王女士道歉並賠償醫藥費1500元,而王女士主動退還給老楊30元錢。

“有些糾紛是家長裡短,雞毛蒜皮的事,如果處理不好,不僅破壞和諧氛圍,還可能引發治安刑事案件。”專職調解員徐宏來說,這類糾紛案例最好是當天化解雙方矛盾,如果不及時解決,雙方當事人可能會再次發生爭吵。

台州晚報 記者 徐穎驊 通訊員 王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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