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曹永琳決定逮捕

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曹永琳決定逮捕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曹永琳(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撫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曹永琳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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