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交警公佈2019年第9批終生禁駕人員

魯網11月15日訊(記者 孫曉文 通訊員 曲海青 欒心龍)

11月15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公佈了2019年第9批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又有4人被終生禁駕。這4名駕駛員中,駕齡最長的達25年,駕齡最短的只有2年。4名駕駛員都是因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被依法判刑並終生禁駕。

據瞭解,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駕駛人“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後,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被鎖定為終生禁駕的駕駛人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

駕駛人被處以終生禁駕處罰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若被終生禁駕後仍開車上路,駕駛員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內的處罰。

案例一:超載脫審掛車撞人 逃之夭夭最終繩之於法

2017年12月14日4時許,男子梁某某駕駛超過檢驗有效期的重型低平半掛車沿青島市黃島區開城路由東向西行駛,且車後拉載著水泥橋樑,超載率達448%,至張家樓鎮張家屯村北鏤空向南左轉彎掉頭時,恰逢鄭某駕駛一輛輕型普通貨車沿開城路由西向東行至此處,兩車發生碰撞,致鄭某嚴重受傷,事故發生後,梁某某駕車駛離現場,鄭某顱腦損傷死亡。

事發後,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迅速開展調查,通過線索鎖定了肇事車輛和司機,當日,梁某某迫於壓力在家人的勸說下投案自首。

經調查,梁某某違法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且肇事後逃逸,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

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黃島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2019年11月,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梁某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男子撞人趁夜色拖到路邊 躲避兩日最終被抓獲

2017年7月22日22時21分許,男子解某駕駛魯BP1A10號野馬牌小型普通客車沿328省道由西向東行至王臺鎮田家窯村路口,恰逢駕駛二輪摩托車的田某由北向南左轉彎駛入328省道向東行駛,兩車相撞致田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肇事後,解某停車將倒在路上的田某及摩托車拖曳至路南側,後駕車逃逸。田某顱腦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後,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迅速開展調查,通過線索鎖定了肇事車輛和司機,兩日後,解某迫於壓力在家人的勸說下投案自首。

經調查,解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且肇事後逃逸,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

解某犯交通肇事罪,被黃島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9年11月,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解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青島市2019年第9批終生禁駕人員信息表

青岛交警公布2019年第9批终生禁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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