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物中心瘋狂購買高檔衣服,不為別的,只為高額索賠。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郭某等人以打假為名,行敲詐勒索之實,跨省市長期作案,性質惡劣、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法院將擇期宣判。
瘋狂購衣在高檔商場同款買多件
2017年以來,在杭州的大型購物中心活躍著一群打扮精緻、衣著時尚的人士,他們頻繁出入高檔商場的知名品牌、奢侈品牌專櫃,出手闊綽,同款衣服一買就是七八件甚至十多件。與一般人買衣服需要試試款式、斟酌價格不同,他們只摸摸面料,就確定款式,碰到“對眼”的,還會多次追加購買。這樣的購物狂人,理應受到各品牌的熱烈歡迎,然而,很多商場、專櫃對他們卻是“又怕又恨”。
2016年前後,郭某和妻子從吉林老家來到上海,妻子開了家美容院,郭某一直沒有固定職業,但有要忙碌的“生意”。和郭某一家一起“南下”的,還有他的朋友張某、楊某和王某等人,大部分時間,郭某和朋友們輾轉於上海、杭州一些高檔商場,並經常在品牌服裝專櫃流連。
張某有一個“絕技”,憑藉眼看、手摸等方式就能將服裝面料成分判斷得八九不離十。2018年1月至4月,張某等人先後逛完了杭州市中心的幾個大型商場後,由張某買樣,王某等人補貨,分別在三家商場的同一品牌專櫃下單,購買了11件同一款式的風衣,總共付款1.5萬餘元。同年5月,他們又在杭州的另外兩家高檔商場同一品牌專櫃,先後買了6件衣服,花掉大約1.8萬元。這期間,他們還分別在杭州市下城區某商場和上海某商場的一品牌服裝專櫃,先後購買了數款衣服共19件,付款8000餘元。
此後,張某瘋狂買衣服的節奏開始了。在杭州多家商場多個品牌服裝專櫃,她先後購買衣服,其中有記錄可查的就達60多件。而且,每“看中”一款衣服,她都會買很多,少則四五件,多則八九件,最多的一款買了15件。
除了在杭州,他們也瘋狂在上海掃貨。在上海的多家商場,王某等人也紛紛出手買衣服,依然是同款多件購買,最多一次花了1.2萬餘元。
郭某不會自己去商場裡買衣服,但他會花錢僱人買。看中哪些款式的衣服後,他會花錢找人去商場幫他把衣服買回來,也是一次購買很多件。
一邊“索賠”一邊在專櫃吃臭豆腐
這樣瘋狂購物,按理說,應該是品牌方的“財神爺”,然而他們卻被品牌方視為“瘟神”,避之惟恐不及。
瘋狂買完衣服後,郭某和楊某會迅速將買來的衣服送到檢測機構,對服裝面料成分比等指標進行檢測。這些經過張某“精心挑選”的服裝一般會檢測出成分百分比存在誤差等標籤標識上的瑕疵。此時,郭某就會帶上楊某,拿著檢測機構出具的書面報告和購買衣服的小票到櫃檯投訴,要求賠償。
郭某辯稱,自己一般都只要求購買服裝價格3倍的賠償,是合乎法律規定的。但有證據證實,郭某索要的賠償款數額均在5倍以上,有的甚至超過10倍。在杭州某商場一品牌專櫃,郭某花1880元買了兩件襯衣,索賠金額卻高達4萬元。
對於郭某超越法律規定的索賠,品牌方當然不會輕易買賬。此時,郭某就會使用他們的慣用手段,長時間滯留品牌專櫃,驅趕其他顧客,號稱找媒體曝光,鬧到品牌專櫃無法繼續正常經營。在一次對杭州某高檔商場的惡意索償中,郭某特意點了一份臭豆腐外賣,坐在專櫃沙發上當場開吃。
敲詐34個品牌專櫃獲利80餘萬元
今年初,杭州市下城區檢察院受理該案。由於該案人員構成複雜,分工不同,跨省作案,時間跨度大,為了不遺漏一筆犯罪,不弄錯一節事實,承辦檢察官在全面、細緻審查了在案證據後,列出了近百頁的證據補充提綱和偵查方向指引,最終梳理出該團伙兩年時間裡34筆犯罪事實,釐清涉案金額、每一起犯罪的人員分工,為準確定罪量刑打下堅實基礎。
經查,2017年以來,以郭某為首,以張某、楊某、王某等人為主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杭州、上海等地的14家商場34個品牌專櫃,通過買樣、補貨、檢測、上門勒索等手段敲詐勒索80餘萬元,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2018年,某知名奢侈品牌因不堪其擾,直接在全國範圍內下架一款新品,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給營商環境帶來極為惡劣的影響。
該院經審查認為,郭某、張某、楊某、王某結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郭某、張某、楊某敲詐勒索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王某參與敲詐勒索的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敲詐勒索罪共同追究刑事責任。其中郭某還多次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還涉嫌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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