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任性”上訪,2人被拘留,5人受訓誡

【警情通報】“任性”上訪,2人被拘留,5人受訓誡

​依法辦事不僅是法治國家的根本要求,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中明確規定:信訪作為公民的一項民主權利,必須切實維護其合理的利益訴求;同時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不能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一旦觸及紅線,必將承擔法律責任。

11月13日上午9時許,伍家公安分局伍家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某房地產項目部分購房業主,因不滿房屋銷售及房屋質量問題,在售樓部聚集,要求開發商退房。

接警後,伍家派出所領導帶領值班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處置,伍家崗區委政法委、伍家公安分局、伍家鄉相關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調集警力、指揮處置、維持秩序,聯合開展協調勸解工作。

13日下午2時許,相關職能部門答覆完畢後,少數業主因不滿答覆再次來到市政府門前聚眾上訪。在民警長時間、反覆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勸說其通過合法合理途徑表達訴求的情況下,業主李某某(女、25歲、宜昌市人)仍然高喊口號,煽動、散發狀紙;業主李某(男、29歲、荊門市人)用拳頭連續襲擊民警背部。隨後,民警依法將李某、李某某等7人傳喚至伍家派出所接受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某因擾亂公共秩序違法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相關規定,對其餘5人予以訓誡。

信訪是公民的權利,但這並不意味著上訪可以“任性”。公民要依法有序信訪,合理表達訴求,一旦違法上訪,觸犯法律,違法犯罪個人信息將會永久記錄,從而影響子女等直系親屬考學、入黨、徵兵、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和就業等方面的政審,最終害人害己。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群眾

應當通過正當、合法途徑反映相關訴求

對於造謠惑眾、組織串聯群眾

非訪、鬧訪、纏訪的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

【警情通報】“任性”上訪,2人被拘留,5人受訓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