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物業上海違法遭罰 電梯安全管理存疏漏逾期不改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5日訊 (記者 張海蛟) 近日,信用中國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金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金地物業”)違反《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的違法事實作出處罰。記者查詢發現,上海金地物業為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地集團”,股票代碼:600383)旗下全資子公司。

上海金地物業違法事實如下:2019年7月23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浦東新區航頭鎮航鶴路1081號、1065號、1111號的上海金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場所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經營場所使用的電梯橋廂內或者出入口顯著位置未張貼該公司的應急救援電話號碼。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制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浦市監航所特令[2019]第009號),至2019年7月31日當事人上海金地物業仍未在顯著位置張貼該公司的應急救援電話號碼。

依據《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金地物業罰款1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19年10月18日。

《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使用管理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第(一)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未張貼本單位應急救援電話號碼的。

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今年1月份,上海金地物業曾遭業主投訴。

1月22日,有業主在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網站網上信訪受理(投訴)中心,發表《金地物業私自將小區公共區域外租賺取收益》的投訴信件。

信件內容如下:

市委領導您好:感謝您百忙之中查閱我的信件,關於松江區泗涇鎮泗祥路518弄金地自在城2期,備案名為山水世紀城將小區公共區域外租給小攤販,賺取收益的事項想尋求政府的幫助。小區物業經常將小區的進門後的一塊公共領域租給外界的小攤販,如賣水果的,賣零食乾貨的,賣鞋的等等,這種行為嚴重嚴重影響了小區的公共環境以及安全(如油炸米花糖的製作工序可能會對小孩及老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傷害等),全體業主並不知道物業出租公共領域是否有徵求業主及業委會的同意,也未看見小區物業講租賃所得收入公開,此種暫用公共資源賺取收入的行為已經是違法行為,希望市委領導給予幫助,謝謝。

1月28日,上海市松江區泗涇鎮人民政府對上述投訴進行了回覆。

處理情況如下:關於您反映金地自在城2期物業將小區公共區域外租的問題。經瞭解,物業與居委會已對在公共區域擺攤的小商販進行了勸離,並將加強小區相關方面的管理。關於您反映的小區公共區域經營性收入未公開的問題。經瞭解,居委會已督促物業公司,對公共收益及維修資金收支情況進行公示。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松江區金地自在城2期項目的物業公司為上海金地物業。

金地集團披露2019年半年度報告顯示,上海金地物業主要經營地及註冊地均為上海;金地集團間接持股100%。

金地物業始創於1993年,是為客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資產和客戶資源運營的綜合服務平臺。管理項目包括中高端住宅、產業園、學校、商寫、政府機關等多種業態,服務已遍及全國100餘座大中城市。金地集團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與銷售,經營模式以自主開發銷售為主。

截至11月14日收盤,金地集團報11.74元,總市值為530.0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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