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退休幹部犯重婚罪 被取消退休待遇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廣超 姚程

11月15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瞭解到,漯河市舞陽縣一名退休幹部,因犯重婚罪被取消了退休待遇。

韓某某,男,漢族,1937年出生,195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7年2月至1990年9月先後在北舞渡公社、姜店公社、縣勞動局工作;1990年9月至1997年9月在縣人大工作,1997年9月退休。

韓某某與李某某於1976年9月登記結婚。在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2004年韓某某與董某某熟識後發生性關係, 並育有一女。後韓某某與董某某共同居住,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2019年6月25日,韓某某被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韓某某身為黨員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犯重婚罪,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五十二條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六條、第十八條之規定,2019年7月,經縣監察委委務會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取消韓某某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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