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受傷誤工費如何計算?

Manny李文輝


關於人身傷害賠償計算,注意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件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關於誤工費的規定如下: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這個規定,當事人的誤工費計算,建議如下:

1、誤工天數。

誤工天數=住院天數+醫院診斷證明需要出院休息的天數

或者誤工天數=司法鑑定確定的誤工天數

2、誤工工資標準

一般來講,誤工工資有當事人提供單位工資卡流水和納稅證明確定。

如果當事人沒有固定工作,那麼根據侵權行為所在地同工種平均工資計算。

所以說,誤工費怎麼計算,關鍵是當事人能提供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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