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林业局从源头上严控差旅费支出

今年以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根河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出命令审核批准权限,从源头上确保差旅费核销程序严密、手续完备、监管有力。

这个局对公出命令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公出的人数、时间、频次,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外出消费支出行为。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出命令管理制度。林业局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在公出前到局党政办办理公出命令,由党政办专人填写公出命令单,并按签发程序,分别由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政办主任、分管局领导、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林业局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批准后方可公出。

他们坚持廉洁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公出命令规定的地点、天数、交通工具和差旅费核销标准进行核销。公出途中有其他情况的,须到党政办重新填写公出命令单,并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依据新的公出命令报销旅差费。通过加强和规范公出命令管理,避免了虚报冒领差旅费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控制了差旅费支出。(王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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