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不能唱青峰的歌,否則違法?歌迷:愛豆連回憶的資格也沒了?

吳青峰唱不了吳青峰寫的歌?

11月14日,據臺灣媒體報道,蘇打綠主唱吳青峰遭前經紀人林暐哲起訴,稱蘇打綠已將所有創作歌曲的著作財產權轉讓給自己,吳青峰在未獲得他同意的情況下公開演唱,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據南都記者瞭解,今年5月,林暐哲以公司名義對吳青峰提告。若林暐哲的指控成立,吳青峰將無法自主演唱包括《小情歌》在內的270多首歌曲。

針對此事,吳青峰所屬的唱片公司環球音樂回應,青峰從未把詞曲著作權轉讓予林暐哲音樂社,其創作詞曲仍為青峰本人所有。

青峰不能唱青峰的歌,否则违法?歌迷:爱豆连回忆的资格也没了?

歌手吳青峰。圖自青峰微博。

曾經的師徒如今對簿公堂,孰是孰非暫無定論。圍繞這起著作權糾紛,南都記者注意到,不少人對於創作者無法演唱自己寫的歌表示困惑。

有專家告訴南都記者,如果音樂人將歌曲著作權轉讓時,未約定自己還保留表演權,那麼未經同意演唱確實可能侵權。

吳青峰遭前經紀人起訴,環球音樂回應版權還在手

11月14日,一則“吳青峰被前經紀人起訴”的消息引起關注。據臺灣媒體報道,一手發掘和打造蘇打綠樂團的前經紀人林暐哲對吳青峰提告,稱個人享有蘇打綠所有創作歌曲的著作財產權,吳青峰未經同意演唱,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吳青峰寫的歌,自己卻無權演唱?消息一出,不少歌迷紛紛為偶像鳴不平,更擔心吳青峰即將於23日舉辦的高雄演唱會無法如期舉行,甚至影響蘇打綠明年復出計劃。

一名喜歡蘇打綠十多年的粉絲對南都記者表示,吳青峰發自內心喜歡唱歌,常把心裡話寫到歌裡,如果無法演唱自己的歌,是不是意味著他連回憶的資格也被剝奪了?

“不喜歡被外界束縛的人,現在卻被金錢限制了表達自己心聲的自由。我覺得青峰受傷並不是說損失多少錢,而是這堵住了他的喉嚨。”她說。

南都記者瞭解到,早在今年4月《我是歌手》比賽時期,就有消息稱吳青峰經歷換歌風波。據臺媒報道,今年5月,林暐哲起訴吳青峰違反《著作權法》,該案曾在7、8月間傳喚雙方出庭,不過當時二人未出現,僅由雙方律師出庭。

針對歌迷的擔憂,環球音樂回應,吳青峰從未將詞曲著作權轉讓予林暐哲音樂社,所創作的詞曲仍歸本人所擁有。雙方於去年底結束合作關係,演唱會將如期舉行,不受影響。

青峰不能唱青峰的歌,否则违法?歌迷:爱豆连回忆的资格也没了?

蘇打綠樂團。圖自蘇打綠微博。

據南都記者瞭解,2017年元旦,蘇打綠宣佈休團。隨後,吳青峰以新人身份與林暐哲的公司合作。2018年底,雙方合約到期。

在解約聲明中,吳青峰表示,與林暐哲累積了難以言喻的情份,在工作上無條件信任,在音樂上總是默契同步,像父子、師徒又像好友。

然而,一場官司披露兩人17年的親切關係似乎陷入冰點。

11月14日,蘇打綠的團長阿福對外表示,創作者應該要可以唱自己的歌曲,心血結晶是不能當商品來販賣的。當然前經紀人也可以有自己的主張。

“很感謝他當初的發掘,現階段都交給法律來處理。”阿福說。

歌手為何唱不了自己的歌 專家:關鍵看著作權轉讓合同

14日晚間,吳青峰的律師徐則鈺向媒體表示,吳青峰仍是自己歌曲的著作財產權人,與林暐哲只有專屬授權的關係,即在專屬授權期內,僅有被授權人林暐哲可以使用該歌曲。不過兩人於2018年底結束合作,林暐哲認為結束的僅是經紀關係而非著作權關係,因此產生爭議。

目前案件還未有定論,仍在審理階段。

事實上,歌手無法自行演唱自己的歌並不稀奇,此前臺灣女子樂團SHE也有類似的經歷。

今年1月,SHE在與前公司華研合約到期之後選擇各自單飛,經歷四個多月的談判後與老東家未能達成共識。由於華研公司擁有對SHE組合的商標權和歌曲版權,談判破裂意味著三人再難以用SHE組合名義推出作品,也不能公開唱SHE的歌。

“知識產權專有許可,可以排除原始權利人使用,著作權也不例外。”有業內人士稱。

據南都記者瞭解,著作權包含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財產權指的是,對作品的使用、收益、處分權。使用作品權是著作財產權中的核心部分,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 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等。這些權利可以全部或部分許可給被許可人使用。

中央民族大學副教授熊文聰告訴南都記者,詞曲作者享有表演權,這是著作權的一部分。一旦詞曲作者轉讓著作權(包含表演權),那就意味著在未徵得著作權受讓人同意的情況下,詞曲作者不能再演唱自己寫的歌,否則可能侵犯對方的合法權益。

“當然這個前提是轉讓合同本身是合法且有效的。比如是不是雙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沒有經過登記等等。”熊文聰稱,具體情況還需根據事實本身進行判斷。

也就是說,類似案件的爭議焦點在於轉讓及許可環節的約定是否清晰有效。

採寫:南都記者李玲 實習生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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